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604|回复: 0

人贩找到派出所 报案寻找“小表妹”

[复制链接]
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9-8-8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8-8 16:07:10] 生活新报 进入论坛

 

一对情侣走进嵩明县嵩阳派出所报案,女子哭着说,她12岁的表妹小梅(化名)被一名发廊老板带走了,可能被逼迫卖淫。民警在帮助两人寻找小梅的过程中,发现这对情侣并不是小梅的亲人,而是前后两次对其实施强奸并欲将其贩卖的罪犯。

发廊老板他们才是人贩

今年7月21日23时,嵩阳派出所值班的吴警官接待了一对报案情侣。“他们就像亲人受害一样,那名女子还一直哭泣!”吴警官说,当天夜里,报案的男子李某推着一辆破自行车,其女友周某穿一件黑色衣服。周某称她的表妹小梅被辖区内的一名发廊老板带走,可能被逼迫卖淫。周某一边说一边担忧地哭泣,但她对其他具体的情况无法说清楚,随后,李某与周某离开了。次日凌晨,嵩阳镇某发廊老板张某带着一名小工来派出所报警:发廊里有一名12岁的小姑娘,是被一男一女拐卖的。民警赶到该发廊叫醒还在床上熟睡的小姑娘,女孩称她是贵州人,跟父亲租住在玉溪,她经常被父亲打骂,是她央求发廊老板收留她并为她找一份工作的。民警叮嘱发廊老板张某,再次见到带女孩来发廊的一男一女时立即通知派出所。

7月22日15时许,派出所接到发廊小工的电话称,那对男女已经来到发廊。嵩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过去,发现这对男女正是两天前到派出所报案的李某与周某。随后,几人被带回派出所问讯。

警方介绍女孩两遭强暴

嵩阳派出所参与审讯此案的诸副所长介绍,经过审讯,警方掌握了李某和周某强奸、贩卖幼女小梅的犯罪事实。27岁的李某(贵州人)和17岁的周某(普洱市墨江县人)是一对情侣,两人之前租住在玉溪市红塔区,靠打工为生。受害人小梅,12岁,其父母离婚后她跟随父亲继母从贵州来到玉溪红塔区租住。今年6月中旬,李某与周某来到小梅租住楼下的诊所看病,小梅与周某聊天认识,周某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给小梅。“爸爸打我,我来找你们!”不久,周某就接到了小梅的电话,周某与李某立即到中心客运站将小梅接到了他们的租住处。开始两天小梅都与周某睡床上,李某在同一间屋子里打地铺。

“我们把她卖了吧!”两天后,周某与李某突然打起了小梅的主意。为了能让小梅听自己的摆布,一天深夜,周某按住熟睡中的小梅,让男友李某将小梅强奸了。事隔两天后,三人去山上采菌子时,周某又采取同样的方法让李某将小梅强奸。随后,周某与李某拍摄了小梅的照片,开始寻找买家。由于小梅年龄尚小,经多次联系无果后,7月20日,李某与周某准备带小梅去曲靖找买家。当天,三人从玉溪赶到昆明,后又来到嵩明,两人想通过发廊把小梅卖掉。小梅在发廊等待买主的过程中,对发廊老板张某诉说了自己的遭遇,于是张某将小梅藏起来并报了警。

目前,该案已移交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研和派出所。据了解,周某与李某到派出所报案,是想让警察帮他们找回逃跑的小梅。而小梅的父亲称,平常小梅在家不太听话,他是打过小梅。目前,小梅已被其父亲领回,犯罪嫌疑人李某(曾有犯罪前科)与周某已被刑拘,警方正向检方报请逮捕。 本报记者 陈会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8 17:14:38编辑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2 03:30 , Processed in 0.044361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