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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我市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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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9-1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8日,全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全国确定在78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第二批试点工作,我省的武汉市、襄阳市、老河口市、石首市、松滋市被列入试点。副市长沈学军参加会议。《湖北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总体方案》明确的保护对象主要为:有流浪行为被救助的未成年人;有短暂流浪行为或严重流浪倾向的未成年人;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遗弃等原因实际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因监护人经常性忽视、家庭暴力等得不到适当监护的未成年人;因被拐卖、非法雇用等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下一步,我市将从建立健全发现机制、科学评估分类、合理确定干预主体、有效实施干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开展具体工作,为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帮扶、教育帮扶、司法帮扶、医疗帮扶和精神帮扶等。

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4-09/19/content_1009745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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