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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儿童失踪立案要等24小时?系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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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封雪狼 发表于 2014-10-19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4-10/19/content_101518075.htm

■实习记者杨栩

10月13日,市民涂小姐在资阳太平洋电影城观看了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除了艰难感人的寻子历程,“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也引起她注意,回家在资阳网论坛(http://bbs.zyrb.com.cn)发帖提出疑问,“如果要等到24小时,是不是会错失找回娃娃的最佳时机呢?”就此,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打拐民警黄荣成,他直言,如果发现有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不需要等24小时,请家长不要被误导。

“对于拐卖及失踪儿童的接处警,省公安厅从2010年就发文进行规范。都没有失踪24小时才能立案的说法。”黄荣成告诉记者,“如果是儿童或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女失踪或走失,可第一时间报案,警方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如果是18岁以上的成年女性,如果有被拐嫌疑的,也可以立即报案,警方也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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