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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国门时评:拒绝拐卖 远离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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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泪是魔鬼 发表于 2014-10-21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门时评:拒绝拐卖 远离伤害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4-10-21 09:07:29

    □袁 震
    10月8日,拐走并杀害扬州7岁女童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引发万千网民关注的女童失踪案告一段落。
    犯罪分子落网,正义得到伸张,本该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但这次却没有人能高兴起来。因为制裁与刑罚无法抚平女童家属遭受的伤害,更不可能让逝去的生命重来。
    儿童被拐案,一直都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期,随着电影《亲爱的》上映,“打拐”问题再次引起公众热议。对诱拐儿童的行为,国家一再加大惩治力度,三令五申要严厉打击,但始终屡禁不止。根据有关记录,仅在最近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有多起诱拐儿童案件发生:6月,浙江嘉兴一火锅店内,10月大男婴被人抱走,当晚发现失踪婴儿死亡;6月,四川资阳一4岁女童在小区里玩耍时,被一陌生男子带走;9月,河南郑州一4岁幼儿在超市里被拐走,后被发现是邻家阿姨所为……
    诱拐儿童案件频繁发生,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其直接原因显然是贩卖儿童有暴利可图。究其根本,却在于销路的畅通与买方市场的存在,让拐卖儿童的行为有了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空间。所谓需求决定供应,在利益驱使下,人贩子们知法犯法也就不足为奇。因此,想从根本上遏制拐卖儿童行为,关键要从儿童购买者身上入手。
    据了解,被拐儿童的购买者很大一部分是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对于“传宗接代、延续香火”极为看重,或是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的人。这些没有孩子或者是没有男丁的家庭,置法律与道德于不顾,甘愿花高价从人贩子手里购买儿童。一般来说,这样的家庭通常来自落后的农村地区,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薄弱,不懂得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收养或领养儿童,从而给人贩子可乘之机。提高这一部分人的法制观念和道德自律,对于“打拐”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需要国家和社会共同努力。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被拐儿童并未卖到无子嗣家庭,而是用作乞讨、卖艺、行窃。这些被拐儿童的命运更加悲惨,他们大都经常遭受暴力,致伤、致残甚至死亡。对于此种情况,更需要公安机关加大刑侦力度,社会公众及广大媒体增强监督举报意识,全力扼杀侵害儿童的犯罪行为。此外,提高儿童监护人的安全防护意识,对儿童加强安全教育,也是国家和社会亟须落实的工作。
    每一起儿童被拐案件的发生,都会引发一个家庭的不幸。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不但要“打拐”,还要打“打买”,从根源着手,才能有效打击这项犯罪活动,让无辜儿童远离伤害。正如很多影迷在看完《亲爱的》后得出的结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作者单位:《中国国门时报》采访中心)
    《中国国门时报》

http://www.cqn.com.cn/news/zggmsb/dier/962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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