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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线索] 海口街头凌晨现一岁男婴 疑遭遗弃病情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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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4-10-23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海口街头凌晨现一岁男婴 疑遭遗弃病情严重
海口街头发现一名男婴疑遭遗弃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0月23日电(记者 毛雷 枉源)10月23日凌晨1点30分左右,一名一岁左右的男婴在海口汽车东站公交站的地上被发现,疑遭遗弃,目前该男婴已被送往医院救治,海口警方介入调查。
“我一开始路过的时候没注意是个小孩,后来又折回来才看到小孩被放在地上。”据发现该男婴的热心市民余小姐介绍,23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她在骑电动回家的路上,途径海府路汽车东站公交站时,发现了这名男婴。“当时我看到是一个小孩,旁边就只有一罐奶粉、两个奶瓶和几件衣服,发现小孩还有呼吸,就马上报警了。”
接到报警后,海口市公安局国兴派出所的民警及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经过简单的情况了解,立即将男婴送往最近的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在医院记者看到,该男婴面目表情较为呆滞、精神状态较差,随身的物品并没有任何身份信息。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林医生告诉人民网海南视窗记者,据初步诊断,该男婴怀疑有严重肺炎和发育迟缓的情况。同时,经过对该男婴身体上痕迹的初步检查,判断其可能是经过医院的治疗,刚出院不久。目前,该男婴尚无生命危险。
现场出警的海口市公安局国兴派出所黄警官告诉记者,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该男婴被遗弃的可能性比较大,接下来,公安部门将对此事进一步调查,该男婴经过治疗后如果还没有找到家人,将会被送往福利机构。
黄警官提醒,如果真是故意遗弃婴儿,将会触犯刑法,希望婴儿家长看到这则消息后可以及时跟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人民网海南视窗将继续关注此事。
链接: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http://news.ifeng.com/a/20141023/42277899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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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姐姐 发表于 2014-10-24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http://news.ifeng.com/a/20141023/42277899_0.shtml
查到要受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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