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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收养改革考验政府管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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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悠闲 发表于 2014-11-10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边是民间私自抱养逐年增多,一边是福利院里领养人士在排队——受法律、文化、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国式收养”正面临着多重待解的问题。虽然我国收养法规定的收养程序初衷良好,但通过正规合法渠道收养孩子门槛高、手续繁琐等也是客观存在,所以“一边是民间私自收养泛滥、一边是正规合法收养排长队”也是必然。
据报道,截至去年年底,东莞有300多名弃婴(弃童)由民间私自抱养,因未成功办理登记手续,这些孩子仍是“黑户”。
为何收养门槛高、手续繁琐?最初制定收养法的时候,之所以限定了非常严格的条件,是因为政府担心收养人尽不到养父母的义务,或者出现买卖、虐待、遗弃被收养儿童的情况。
权威机构的研究和国内外孤儿养育的经验都已表明,福利机构养育孤儿不是最好的方式,近年来,各地福利机构都在探索家庭寄养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孤儿回归家庭、健康成长。
说起目前“中国式收养”的症结所在,民间私自抱养弃婴带来的“黑户”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即便是那些想通过正规合法途径收养孩子的爱心人士,很多也都希望要个小一点的、最好3岁以下的孩子,或者是要一个女孩。他们不希望收养一个性格已经成型的大孩子或者残疾儿童,他们能给予的爱,依然没有超越“自我需求”。毋庸置疑,这也是“中国式收养”的症结之一。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当下的收养制度亟待改善,以期令其更加符合国情,跟上时代的脚步。其实,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有些共识是也已达成了的,比如进一步鼓励民间收养并将其纳入监管,其中放宽条件、简化手续被认为是对民间爱心最好的鼓励。
从当前具备的条件来看,适当放宽个人收养条件其实没有难度,真正的难点在于政府监管的跟上。收养条件一旦放宽,对其后有可能增加的人贩子倒卖儿童的风险,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监管。
首先要严格核实收养人的身份和真实意图,将不符合条件和意图不轨的人坚决排除出去。
此外,国外的一些做法也值得借鉴。例如设立试领养期,就是把被收养的孩子送到收养家庭中一段时间,看合不合适,确定合适了再正式确立收养关系。孩子被领养之后,有关部门还要跟踪观察,以防止虐待、倒卖儿童等情况的发生。对于那些民间收养慈善机构来说,政府也需要不定期地对其进行检查,严格杜绝虐待、倒卖儿童的行为。
收养制度改革将是一个连锁反应,一旦放宽收养条件,相关职能部门不能有“懒政思维”,而要更加勤政。比如在解决收养儿童的户口问题上,曾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声称“这样的话,那些私生、超生的违法者将以此为由给小孩上户,这样不就乱套了吗”。
笔者以为,这并非阻止改革的依据,而从“乱不乱套”上,正可以考验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智慧。

http://news.ifeng.com/a/20141110/42432196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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