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独饮 于 2019-3-1 14:43 编辑
核实信息: 1:登记信息为联系人所登记
2:登记人为失踪人的母亲
3:确认失踪人为遗失 4、登记信息中的出生日期准确 5、登记信息中的失踪日期准确 6、失踪人在送养之前没有取名 7、失踪人为男孩 8、失踪人的出生地为四川省成都市原第一妇产院(包家巷)现成都市妇女儿童医院 9、因引产生下来发现是活的,就被医院工作人员抱走,体貌特征没留意看 10、送养过程中没有中间人 11、送养的原因是因引产生下来发现是活的,就被医院工作人员抱走
12、亲生父母身高为父亲:172;母亲:156
13、被送养孩子有个妹妹,排行老大
14、未有养父母的资料,因引产生下来发现是活的,就被医院工作人员抱走 15. 其他信息:因为当年生父母未到生育年龄,未婚先孕被计划生育带去医院待产(当时已经八个多月身孕),产下来孩子是活的,护士提着孩子走到离我一米远的距离给我看,我清楚地看见孩子还在哭,年长的护士就吼了年轻的护士叫他快把孩子抱走,抱进医生办公室。因为都是农民,缺乏法律意识,又是吃供应粮的年代,计划生育说生下来全家八口人不发粮票,孩子被抱走后也不敢声张。
16.寻亲人提供其父母和本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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