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启东警方成功捣毁一组织介绍卖淫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名。资料显示,该团伙仅在启东就实施卖淫10余次,涉案金额万余元。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引人深思的是,这起卖淫案件与一般的卖淫案有所不同,团伙中从组织介绍的“妈咪”到手下的卖淫失足女,都是未满18岁的“花季少女”。 少女失踪,竟去做“皮肉生意” 12月6日,一对中年夫妇神色慌张地走进启东市公安局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报案称他们15岁的女儿失踪了,怀疑被人诱拐。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全面排查市区各娱乐场所、酒店、宾馆。当日,民警在市区一家酒店内发现失踪少女张某。 但是,事情远不止这么简单。民警在询问张某时,发现她并不是离家出走故意失踪,而是在他人介绍下做起了“皮肉生意”。据张某交代,在她上头还有个“大姐头”,由她控制着3名与她年龄相仿的女生,再由她负责牵头联络招嫖,多次组织3名女孩子在市区进行卖淫。在接受审讯时,张某称自己也是刚刚“下水”。 张某出生于1999年,容貌秀丽,因患有先天性听力障碍,耽误了学业。上初中不久,张某觉得上学没有出路,于是早早地开始混迹社会。 陪睡一次,能赚成百上千元 今年12月3日,张某在自己原先一名同学的介绍下,结识了才17岁的陈某。虽然还是一名花季少女,可陈某却早已混入社会。她带着张某出入酒吧、KTV等高消费场所。 奢靡的生活,让初涉“江湖”的张某沉迷,但是她很快花光了自己身上的钱财。见时机成熟,陈某和其他两名男性友人做起了小张的“思想工作”。起初,张某还有着心理障碍,不愿沦落。但陈某诱惑道:“陪那些老板睡一次,眼睛一闭一睁就能赚成百上千元。” 经受不住金钱和奢靡的诱惑,张某几经思考,决定“下水”。 17岁“妈咪”,已是个老江湖 “妈咪”陈某出生于1997年,别看只是个17岁的少女,可年纪轻轻的她却是“老江湖”了。14岁辍学后,她陪酒卖笑混迹江湖。2013年,陈某曾因卖淫嫖娼,被启东警方处理过。多年的生意,让陈某结识了不少流连声色的熟客。 眼见客源越来越多,陈某起了“单干”的念头。于是,陈某拉拢来两名同龄的男性好友,招揽了两名女孩进行卖淫活动。而这两名女孩,大的生于1999年,年龄小的那个出生于2000年,年仅14周岁。 因为手上客源多,陈某并没有选择利用时下流行的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进行招嫖,而是仅限于用电话联络自己原先的老客户。不到3个月时间里,陈某就通过电话联系,将女孩送至嫖客约定的地点,以每次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卖淫活动,从中获利万余元。 12月初,通过他人介绍,陈某见到离家少女张某。经过短时间的相处,陈某将小张成功拉下水。陈某迫不及待地向客户推销“新人”,谈妥价格,在客户的办公室内完成交易。但她没料到,原本仅限熟客、自认万无一失的生意,竟因手下“小姐”的父母报警露出了端倪。 以案说法: 对孩子要加强思想引导 调查中,警方发现,这起介绍卖淫案中的女孩,并未受到逼迫,而是自愿参加。她们平时就在一个圈子里混,一个串一个,互相介绍认识,围绕在“大姐大”陈某的周围串成了一个隐秘的圈子。 “仅仅为了一部新上市的手机,或者一只漂亮的皮包,这些孩子就愿意牺牲色相来换取。”相关法律人士称,这起案件中的涉案少女,虽然跟着自己的父亲或母亲生活,但大人因为工作忙,而疏忽了孩子,家庭教育、疏导的缺位及社会不良风气的诱导,让孩子走上歧途。毕竟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在面对民警审讯时,她们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 “十几岁的孩子,正是一个极易被外界诱惑的年龄。”有关法律人士分析,未成年的孩子参与卖淫一案,因为家庭教育缺位,加上社会攀比、贪慕虚荣心理的不良风气的影响,孩子的身心在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逐渐走上歧途。多和孩子交流,了解她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如果发现孩子的价值观、人生观发生偏差,也可在发生不可挽回的后果之前予以纠正。 记者 彭军君 通讯员 王天威 李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