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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流浪乞讨人员被侵权可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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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5-1-9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黑龙江新闻网齐齐哈尔1月9日讯 (张鑫)为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及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昨天上午,市救助管理站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成立。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救助管理站签署合作协议,内容规定,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流浪乞讨人员如涉及被侵权行为,将可获得免费法律援助。
  据了解,近年来,在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践中,每年因务工不着,打工被骗等遭受侵权行为的流浪乞讨人员,占受助人员的25%左右。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张忠江说,仅刚刚过去的12月份,我们就对29名讨薪不成的生活无着人员进行了救助。在救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当一些身处困境的人员因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最终变成生活无着的人时,我们简单的提供裹腹食物和返乡车票,已经不能满足受助人员的实际需要。所以,我们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成立这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希望通过专业法律人士的加入,使遭受侵权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这样一方面使我们的救助工作更加多元化,全方位。另一方面,也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据悉,市救助管理站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生活无着人员和困境未成年人,如遇到因交通事故或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涉农纠纷(仅限援助对象中的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7类侵权问题时,市救助管理站可面向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法律咨询,并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授权范围内对流浪乞讨人员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进而寻求法律援助。救助管理站的热线电话2511063将24小时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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