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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台6岁以下儿童失踪案将列入紧急协寻或重大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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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5-1-14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湾“警政署”预计将6岁以下儿童失踪案列入紧急协寻和重大刑案。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根据失踪儿童少年资料管理中心统计,从1994年到2014年,有111位失踪儿童和少年还没有被找回来。“警政署”防制组组长谢芬芬表示,“警政署”预计1个月内修改“失踪人口查询作业要点”,将6岁以下儿童失踪案可列入紧急协寻和重大刑案。
  “立委”王育敏13日召开记者会,要求“警政署”在1个月内修改“失踪人口查询作业要点”,在排除家人擅自带离、家暴、虐待的情况下,将6岁以下儿童失踪案件列入紧急协寻,24小时内还找不到,应该改列重大刑事案件列管。出席记者会的“警政署”防治组组长谢芬芬表示同意。
  对于“立委”要求启动针对12岁以下失踪儿童的“护幼项目”,谢芬芬表示,如果订项目处理可以更安慰人心的话,“警政署”也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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