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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人贩子即将出狱,被拐孩子依然生死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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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eibei 于 2014-5-23 08:51 编辑

引用地址:http://www.xici.net/b1142429/d98329786.htm 

 

人贩子即将出狱,被拐孩子依然生死未卜
文 子 玉

当唐蔚华把她自己撰写的《承受痛苦》通过网络传递给我时,我被震撼了。爱子王磊失踪后,唐蔚华、王杰夫妇走上了漫漫寻子之路,期间多少辛酸和眼泪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时时心如刀割,却日日心怀希望。二十余万字,既是对寻子十年的真实记录,也是在用坚持和无畏对爱的诠释。
1999年8月26日,一起绑架案在上海虹口区虬江路一间经营二手电器的小店发生!王杰和唐蔚华4岁的儿子王磊,被在其店里打工的广西籍民工路顺东绑架。1999年9月28日,路顺东涉嫌绑架罪被上海虹口警方抓获,后上海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拐骗儿童罪提起公诉,2000年11月,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决路顺东有期徒刑15年。时至今日,路顺东服刑10年,不久将要出狱。而当年被其绑架的孩子王磊却至今生死未卜、下落不明。这是为何?
罪犯路顺东一直不愿如实供述被拐孩子的下落,对于王磊的去向,路顺东共有三种说法:一是王磊在广西柳城和睦走失;二是王磊被他推入广西罗城县小长安河,在河里沉浮直至淹死;三是王磊在柳州火车站走失。就是这三种说法让夫妇俩失望中抱有希望、绝望时又心存侥幸。十年来,心力交瘁、疲惫不堪!
时光荏苒,10年过去了,孩子如果活在人世,应已长成翩翩少年。10年来,无数善良的人以博大的关爱激励和帮助着夫妇俩,坚定着他们寻找孩子的信念: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孩子,无论你在哪里,我们一定要找到你!

罪犯供述反反复复
1999年9月28日,罪犯路顺东在广西沙塘被抓,主动交代他把王磊绑架至广西,并坦白小孩已在和睦走失。罪犯抓住了,但是孩子到底在哪里呢?是生?还是死?若真如路顺东所言王磊在和睦走失,寻找的范围就明确得多,找到孩子的可能性很大。可是现实并非如此,路顺东被捕转到上海,他的交代随之发生了变化,供述说:他把王磊推下了小长安河,看着孩子在河里沉浮直至被淹死。孩子已经被他撕票了!难道这一切是真的吗?为什么路顺东要不断翻供?到底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唐蔚华与罪犯路顺东在看守所有下面一段对话,这成了夫妇俩10年寻子的最大希望和动力,以下为对话内容:
路:老板娘,我知道你肯定会来找我的。
唐:你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情?
路:老板娘,我对不起你,磊磊(王磊)他应该不会死的,他应该会被水推到岸上的,因为,有些地方的水是很浅的。
唐:我请求你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我。
路:除非判我的死刑,我才会说。再说,我现在人都已经进来了,还能说什么呢,再说,又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
路顺东的这些话一直在夫妇俩的心里翻滚:孩子到底是死还是活?

 父亲在广西寻寻觅觅
1999年10月2日,父亲王杰南下广西踏上了漫漫寻子路。在广西柳州、罗城、融水张贴寻人启事,在罗城小长安河寻找孩子的尸体。罗城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全县境内发出了协查通报,并推荐渔民陪同王杰在小长安河上沿河寻找孩子的尸体。在寻找过程中渔民给了王杰这样的信息,他们说小长安河一共有九个回流,在这条河上的尸体从来都不会飘走,就是1996年那次山洪爆发,上游下来的猪啊牛啊的动物尸体都被圈在九个回旋里,没有流出去过。王杰就在九个回旋里一寸一寸地扒开土去闻味道,沿着河水一寸一寸地去探。最终,在河里没有找到任何一点痕迹,没有发现尸体。这个结果是喜还是悲,令人无法言说!
河里找不到,是不是路顺东把孩子杀害了,埋在哪个地方了?罗城有个糖厂,那里的甘蔗地一片一片,看不到边,王杰就一块一块甘蔗田里去寻,有人就问有没有在这地里发现小孩的尸体或有什么怪的味道,一直等到漫山遍野的甘蔗收完,也没有问到任何的消息。
王杰在广西前后寻觅了六个月,踏遍了融安、融水、罗城、玉林的博白、平南、黎糖,最远的到广东廉江、东莞和贵州。他还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到当地人贩子活动最猖獗的地方,以要买一个4岁孩子的缘由四处打探消息。可喜的一点是,在寻找中有很多迹象表明,王磊很可能并没有被路顺东推到河里,而是被卖给了人贩子!夫妇俩相信孩子肯定没有死!

感动不仅仅需要完美
2001年,上海市监狱局建立监管安全长效机制,开展深挖在监罪犯余罪工作。路顺东因为受害人王磊下落不明,成为这个工作的重点对象。监狱的主管干警对路展开教育工作,希望能从他的嘴里得知孩子的确切信息。但是路顺东的心理承受能力非常好,表面伪装做得滴水不漏,跟他提起孩子的事情,他闭口不谈。监狱对路顺东思想教育工作转入了长期的跟踪监管中。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戴迅局长做了批示:全力以赴找到孩子的下落。为此迅速组成了专案组。专案组领导的一句话:孩子的下落一定要做到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这让夫妇俩终身难忘!
2004年,路顺东终于开口了,他说把王磊以1500元卖给了柳州的一户农家。经过研究,专案组认为,路顺东的这个交代有60%的可能性,此时王磊被拐已经五年,当地的人口是否已经流动?地方特征是否已有变化?到底能不能找到他?这是专案组不得不考虑的现实。上海监狱管理局领导决定,去!为了孩子,全力以赴!专案组迅速奔赴柳州寻找王磊,柳州市公安局和柳城县公安局派出人员和车辆,协助上海同行一起寻找。最终没能找到王磊,柳城寻找宣告失败。
面对这一僵局,专案组启动了第二套方案,回沪重审路顺东。罪犯路顺东再一次翻供,说:他没有把孩子卖掉,而是真正把孩子推到了河里!寻找孩子的事又一次进入了僵局,夫妇俩将做好的感谢大红锦旗也收进了箱底。
等待的日子又过去了一年,那份感动仍旧在心里沸腾。夫妇俩把早已做好的锦旗送到上海监狱管理局。在这上面写着:真心爱民是老百姓公仆,真情解救我儿恩重如山。
面对这面锦旗,监狱管理局专案组的吴警官是这样说的:我很内疚,没有能找回王磊。这面锦旗对于我来说,更多的是愧疚和难过。一个人丢了钱,丢了物,时间长了就会渐渐忘却,也是可以有其他的东西可以弥补的,可是,亲人的离去,尤其是非正常的离开,而且王磊还是个4岁的孩子,那种揪心,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牵挂是金钱和任何安慰都难以弥补的。
路顺东的翻供,使警方寻找孩子的工作再次进入僵局。但在“宝贝回家”志愿者的鼓励和支持下,寻找王磊的工作一直没有停止。现在唐蔚华也成了“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志愿者,在寻找王磊的同时,这个坚强的母亲也在帮助更多的父母寻找被拐的孩子。
目前,路顺东已被转往湖南津市监狱继续劳教。


相关链接一
拐卖儿童事件备忘录

——2001年《人民法院报》报道了一起贵州犯罪分子将拐来的儿童抛向高速行驶的货车,然后冒充被撞死的儿童家属向司机敲诈的案件。
——据《新京报》2005年11月24日报道:湖南省祁东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贩卖人口案,涉及该省各地福利院。审讯得知,人贩子拐来的婴儿被以每人800元至1200元的价格,销往衡阳县社会福利院等处。而这些社会福利院买得婴儿后,一方面以此造册向国家申领抚养资金,另一方面则向一些外地福利院及个人以每人8000元至3万元的价格转售。
——2005年震惊全国的内蒙古“5.11”特大贩婴案告破, 贩卖婴儿总数达76人,其中数人死亡。医生,医院职工,餐馆老板,汽车司机组成了一个“地下党”贩卖链条。而发生在广西玉林的特大贩婴案,参与贩婴的医护人员有12名之多,共贩卖婴儿118人。其中一次,将28名婴幼儿手脚困住,强灌药物,装进数个编织袋,搁置于长途汽车的行李架上,其中1人在车内窒息死亡。
——2006年3月17日北京晚报刊登的《街头施舍害了北京孩子》报道:年初,一个两岁半的男孩被保姆拐卖,后来在建国门被“职业乞丐”利用乞讨时被熟人发现报警,但孩子的手和脚筋都已被挑断。
——据《新华网》2006年12月20日刊文介绍:76岁的老人曹大澄,卧底行乞两个月,揭开“丐帮”残害胁迫流浪儿童行乞的重重黑幕,在深圳乞丐中出名的“花子首富”,把拐骗而来的病残儿拧断胳膊、打断腿,制造惨相要钱。曹大澄手记获总理批示。
——据“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在北京火车站的调查:在该站的乞讨人员有很多未成年儿童,平均年龄在6-9岁左右。北京火车站平均每天的固定乞讨儿童有7人左右,分布在各个候车大厅。这些孩子每天都有乞讨定额,送到两名年龄约25岁左右的年轻男人手中,如不能完成,则会遭受暴打和挨饿。
——民政部于2008年11月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公布,截至2008年11月,我国实际处于街头生活状态的流浪未成年人数量在100万-150万人之间。而在这些流浪儿中,有很大一部分被职业乞丐暴力控制,成为他们的敛财工具。被不法分子控制乞讨的儿童,一部分遭受着残害肢体如被弄瞎双眼、挑断手脚筋、砍断上下肢;一部分婴幼儿则被大量喂服三唑仑等麻醉药品长期处于昏迷状态;有的是强迫卖艺、卖花等。
——根据央视《新闻调查》节目,广州东莞城中村孩子失踪400多个,其中一条路两旁就有7个幼儿失踪。人口绑架和贩卖情况,几乎遍布全国,这些年来,中国的人口贩卖集团内部已经形成了诱拐、绑架、收购、运送、批发和零售等“一条龙”连结的托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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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 发表于 2009-9-11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一个生命消失了,难道15年就能换回来.人犯子又出来了,难道还要让她再去拐另外的孩子,伤害另外的家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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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9-11 11:38
这么不老实的人贩子难道真的要放出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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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 发表于 2009-9-11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他承认杀害了孩子,为什么不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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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9-11 12:23
我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国家里,用法律维护我们的自身是对的!但是为什么现在我一带孩子上街就害怕啊!我想不是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吧?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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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lih 发表于 2009-9-11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他承认杀害了孩子,为什么不判他死刑

 

是啊,法律到底是在保护谁?难不成真的是弱肉强食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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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飞扬 发表于 2009-9-1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上一次宝贝回家网站,心里就难受一次,这些人贩子真该灭九族!现在温饱问题早解决了,怎么还有那么多乞讨的,国家应该规定不准乞讨,至少不能带儿童、未成年人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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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9-13 17:10
为什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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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9-21 00:21
有没有一个防拐网???只要有黑名单的都可以放到这个网上去,特别是怕做保姆的?!!对她们又不能了解底细,但只要上了黑名单就可防范一点了,这个应由公安部门牵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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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9-21 01:17
国家早就应该规定不准乞讨,至少不能带儿童、未成年人乞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打击拐买儿童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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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18 10:46
犯人没有死为何不能让他非说不可?一直问到他开口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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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22 14:10
可恨的人 不知悔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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