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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帮牌友忙“抱”个孩子回来 拐卖男孩的男子被批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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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5-1-27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在线01月27日讯(今日早报记者 王晨辉)去年10月,平阳两岁半的孩子在广场被拐一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详见本报“今日突发”微信号10月13日报道)。好在,小孩是幸运的,他在5天后被找回了。
  近日,拐骗小孩的犯罪嫌疑人,被平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批捕。
  失踪的孩子5天后找回
  去年10月11日下午,平阳县昆阳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2岁男孩小杨在昆阳镇某广场走失。
  小杨的妈妈王女士10月13日对记者说,当天下午,她在广场摆地摊卖衣服,小杨在离她五六十米处玩耍。没想到一时不注意,再次回头时,儿子已经不见踪影。王女士找遍四周也不见他,慌张之下只好报警。
  通过寻找目击者和调取监控,警方发现小杨失踪前,有一男子曾与其接触过。
  小杨失踪前,可疑男子独自在广场一带逗留超过半小时。怀疑小杨被人拐走,警方成立专案组,兵分多路大面积走访调查,并调取小杨走失附近的监控进行寻找。
  据相关监控显示,在案发后,有一名陌生男子手抱着一男孩在广场周边路口徘徊,男孩神态与小杨相似。该男子抱走男孩后,拐入附近的联东菜场小巷,随后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但男子乘坐出租车在平阳县昆阳鸣山村附近的一个路口下车后便不知去向。
  民警锁定,监控中的可疑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了尽早解救被拐儿童,民警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小孩失踪的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在微博、微信上引起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帮忙转发,寻找失踪男孩。
  10月16日上午,失踪5天后,小杨在苍南县桥墩镇政府附近被镇政府保安发现并报警。之后,小杨被接回家,身体状况无恙。
  可疑男子在贵州被抓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案发前后的活动轨迹、社会关系的梳理和查访,警方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为贵州籍男子田某。
  “田某抱走小方,坐出租车到了鸣山村后,打电话和苍南籍妇女吴某联系。”办案民警介绍,吴某和田某是牌友关系,吴某暂住在鳌江,曾提出让田某帮忙“抱”个孩子给一个不会生育的朋友。
  之后,田某又打车到瓯南大桥接吴某,两人带着小杨到了苍南望里吴某的母亲谢某处。在谢某家中,田某将孩子转交给谢某一个朋友,收取了5万元的“红包”,其中3000元作为中介费支付给吴某。
  在小杨回家的当天晚上,民警在平阳县鳌江镇将吴某抓获。经审讯,吴某对她介绍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月19日,民警通过信息分析得知,田某极有可能回老家。于是,平阳警方派出警力前往贵州。10月20日,在贵州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平阳警方在贵州麻江高速口将田某抓获。10月24日下午,田某被押解回温州。
  日前,平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田某、吴某予以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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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小宇 发表于 2015-3-4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拐卖主犯田某还涉及一起故意伤害案,庭上出现戏剧性的一幕??



平阳法院审理拐卖儿童案。蒋文广 摄
  《只用手机游戏拐走了两岁孩子》后续

  商报记者 戚祥浩

  去年10月,平阳两岁半的孩子在广场被拐一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本报曾多次报道)。

  昨天,平阳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拐卖案,主犯田某还涉及一起故意伤害案替朋友陈某出头,拿水果刀捅了两人,法院把故意伤害案和拐卖案合并审理。于是庭上出现戏剧性的一幕故意伤害案同案犯陈某嫌丢脸,不愿与田某同时受审。

  “我的当事人没有参与拐卖儿童。”陈某的辩护律师看了一眼前来采访的记者说,跟田某一起受审,照片被拍后,容易被人误会是拐卖儿童案同案犯。

  而闻听此言,被告席上的田某面无表情,不吭一声。

  同案犯互推责任当庭斗嘴

  昨天上午,除了被带到法庭的田某、陈某,还有一名被告人吴某在羁押室里以远程视频方式受审。他们均身着便服。对于陈某提出不愿与田某同时受审这一要求,法庭经过休庭合议后,最终决定将田某和陈某分开审理。

  在拐卖案中,吴某扮演了中介的角色。

  令人诧异的是,吴某用普通话说,自己听不懂普通话,只听得懂闽南话。法庭特意临时安排了懂闽南话的陪审员,可期间,多次强调自己文化程度低文盲一个的吴某,仍用流利普通话交流。

  去年10月11日下午,平阳县昆阳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2岁男孩龙龙在昆阳镇一广场走失。龙龙的妈妈王女士说,当天下午,她在广场摆地摊卖衣服,龙龙在离她五六十米处玩耍。没想到一时不注意,再次回头时,儿子已经不见踪影。王女士找遍四周也不见他,慌张之下只好报警。通过寻找目击者和调取监控,警方发现龙龙失踪前,有一男子曾与其接触过,而该名男子正是田某。

  当晚,田、吴二人伙同谢某(另案处理)在苍南县望里镇雅儒村的一个仓库内,将龙龙以人民币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买家最终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主动将孩子送回。

  田某称,事出有因,是因为吴某提出,帮她找个孩子。

  对此,吴某突然提高了音量:“不要因为我读书少,就把责任都推给我,大家都有责任。”

  据悉,事成后,田某仅分给吴某3000元作为好处费。

  不约而同提及自己孩子

  对别人孩子下手的田某、吴某,不约而同提及了自己的孩子。

  田某甚至将自己的孩子与龙龙相比较。

  “这个孩子算是听话的,让他走就走。像我女儿的话,是不会随便跟陌生人走的。如果他没有跟我走,也就没事了。”田某以自己女儿举例说明,言语间并未使用“拐卖”一词。

  只是,提及自己在案发直至被抓获间的十天是如何想的,他才语带哽咽。田某说,当时脑子很乱,心里害怕,想回老家看望70多岁的父母,“我看到起诉书上说我们是"结伙拐卖",想到可能罪很重,真的感到非常后悔!”

  在最后陈述阶段,吴某不无难过地提到了自己的孩子,她说自己是个单亲妈妈,有个2岁的孩子,目前只能由朋友代为照顾。

  吴某辩护人强调龙龙在5天内被解救,且未受到身体伤害,同时认为吴某已当庭认罪,希望能考虑其属从犯而从轻处罚。

  检方认为田、吴二人有过事先沟通,并非临时起意,其以出卖为目的,结伙拐骗、贩卖儿童,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田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犯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吴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检方建议法庭对吴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6年,对田某拐卖儿童犯罪这块,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7年,对故意伤害犯罪判处1年6个月至2年。

  民警详解人贩惯用手段

  与田某趁龙龙妈妈不备抱走龙龙作案手段如出一辙的,还有一度牵动着热心市民和成千上万网友的心的小羽蒙。只是,小羽蒙没有龙龙这么幸运。

  永嘉刑侦桥头中队潘潮阳说,拐卖一个儿童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一转手往往能收获几万元甚至更多,高额的利润,诱使人贩子甘愿丢掉自己的良心来干这肮脏的行当。据他了解,一些家长照看不周的小孩往往成为人贩子下手目标,在一些小学学校门外、广场和自家院子等小孩子喜欢玩乐的地方最容易发生孩子被拐走的情况。

  实际案例中,有些人贩子训练自家的孩子,用玩具将其他小孩子诱骗到偏僻的地方,再趁机迅速带离现场。还有些人贩子通常有预谋地租一间房,再找机会接近房东或邻居,同其聊天、认识,充当“热心人”,待取得信任后,趁房东或邻居防范意识减弱时伺机作案。也有的人贩子假扮成保姆,找到雇主后,伺机偷走雇主小孩。在城乡接合部,不少父母在外打工,只有老人照看小孩,人贩子甚至会用暴力抢孩子。

  因此,建议家长在孩子开始说话时,尽早训练孩子背家庭成员电话号码、所住城市和小区名、父母名字,不要跟陌生人走。教育孩子一旦在公共场所与父母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说出电话号码。如果要被强行带走,马上大声哭喊。

http://news.hexun.com/2015-03-04/173706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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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home 发表于 2015-3-4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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