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上海月月 于 2015-2-6 08:08 编辑
厦门“限乞令”划定十年 九类禁讨区禁讨难禁镇海路附近,两个年轻人抱着小女孩乞讨。晨报暗访组 台海网1月31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经过连续多天的调查,晨报曝光厦门部分乞讨群体一些不为人知的行为(详见本报1月29日A6版《声称手动不了,收摊就“康复”》)。暗访组了解到,在2004年,厦门有关部门发布相关通知,把车站、码头、繁华街区、风景旅游区等9类地方实行准“禁讨区”。时至今日,上述“禁讨区”乞讨现象频繁出现。厦门市救助管理站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只能劝走乞讨者,厦门“禁讨区”内难禁讨。 [记者调查] “禁讨区”有人乞讨 时隔十来年,厦门的准“禁讨区”还存在吗? 昨天上午,暗访组成员来到莲坂北天桥处,一名男子抱着小孩坐在上天桥处乞讨。在莲前西路的BRT天桥下桥处,也有一名中年女子抱着女孩席地而坐向路人乞讨。 随后,暗访组成员又来到梧村车站附近,也有一名男子坐在人行道旁乞讨。在南普陀门口,依然能看到乞讨者的身影。他们有的跪在地上,有的席地而坐。在瑞景片区和吕岭路上,也经常看到乞讨的年轻人。 上述地点,皆属于准“禁讨区”。 [部门回应] “禁讨区”内难禁讨 这么多人在“禁讨区”乞讨,是不是厦门已取消准“禁讨区”了呢? 晨报记者从厦门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目前厦门并没取消“禁讨区”,相关部门也有对这些区域的乞讨者进行劝导,但“禁讨区”效果不好,因为对乞讨者只能规劝。 “如果有乞讨者需要帮助,救助站会尽量提供帮助,对于‘禁讨区’内的乞讨行为以及部分职业乞讨群体的乱象,也只能规劝他们。有的被我们劝走,但我们一走他又来了。”厦门市救助管理站的相关负责人说。 带未成年人乞讨或被剥夺监护权 这两天,有不少读者打进晨报热线,对读者提出的疑问,晨报记者采访了厦门市救助管理站相关负责人。 记者:带孩子上街乞讨会受到处罚吗? 厦门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 针对这一情况,《意见》中明确规定: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学习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由民政部门代管。如果确定是监护人带未成年子女乞讨,将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是监护人,就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记者:怎么看待这个群体? 厦门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有一部分是老人和残疾人,没有生活保障,这些人可能确实需要帮助。而一些好手好脚的年轻人出来乞讨,确实不该,他们完全可以自力更生。 http://fj.ifeng.com/news/fgbm/de ... mp;tp=1422633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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