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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重病乞讨团”成员被刑拘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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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5-2-5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重病乞讨团”成员被刑拘的启示

实事求是地讲,再发达的国家和再富有的地方,都难免有乞讨人员出现。毕竟各家有各家的难处,作为个体的人会因不同的突发情况酿成暂时的极度困窘。所以,不采取强制手段一刀地禁止乞讨行为,也是社会理性和人性的表现。

但是,对于指行为业的“职业乞丐”,则应另当别论。尤其是,对于有组织的“乞讨团伙”,必须绳之以法,像北京市打击“重病乞讨团”那样,不姑息不手软。该“重病乞讨团”的10名成员全部被刑拘,其组织者为64岁的男子王某和46岁的女子李某。两人负责团伙成员吃住、制订乞讨线路并跟随管理将诈骗来的零钱就近找商店兑换成大面额纸币。团伙成员平均年龄60余岁,每天早晨7时从暂住地出发,前往市内繁华路段,伪装成重病博取同情,进而乞讨行骗,22时回到暂住地居住。团伙成员分工非常明确,乞讨行骗所得财物均要上交给王某,每月发给成员200至300元零花钱。(2月3日《京华时报》)

上述“重病乞讨团”的行径,与一般因为生活无着所迫的乞讨行为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一种是被迫无奈的暂时的寻求救助,一种是伪装成患病者博人同情行骗。以行骗为目的的“职业乞丐”和“乞讨团伙”,并非北京仅有,各地均不罕见。几乎每个城市的大街上,都少不了或装疯或卖傻或病卧道旁或裸残世面的真乞丐和假乞丐。特别让无法容忍的是,有所谓乞丐使赖耍泼,强索硬讨,明目张胆讹诈。

日前,我陪两位外地文友在南京闹市区湖南路亲眼目睹这样一幕。一个乞讨男童向一个女大学生模样的姑娘伸手要钱被拒绝后,他竟然猛地夺了姑娘手中的手机撒腿就跑,姑娘撵上去抓住男孩夺下了自己的手机。那孩子却扑倒在地抱住姑娘双腿,大哭大嚎:“打人了,打死人了!”这时一个中年男人上来泼口斥骂姑娘欺负讨饭孩子,要求给50块钱完事。很显然,那个中年男人是个“丐头”。好在,我和两个朋友上前戳破了真相,才让那个姑娘免遭讹诈。如果容忍这样的“乞丐”横行于市,不仅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是隐患,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严肃对待。

首先,对于确因生计窘迫和天灾人祸所逼而流浪乞讨的人员,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以仁爱之心、大爱情怀,帮助他们提供食宿,并给予解决返乡路费。时值隆冬,我们不希望看到有乞讨者露宿街头的情况出现。

其次,对于“职业乞丐”,要旗帜鲜明地予以制止,教育他们自食其力,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合法收入。让他们明白,“职业乞讨”实则是一种变相的诈骗行为,为社会公序良俗所不容。

再次,对于各类有组织的“乞讨团伙”,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北京处理“重病乞讨团”的做法,已经给各地提供了借鉴。实践证明,一些有组织的“乞讨团伙”,往往与拐骗人口、虐待儿童老人、团伙盗窃等犯罪行为多有关联,对社会治安危害极大。有关部门应该强化常规巡查,深入侦察,一旦证据确凿,就要依法严惩。对其组织者和涉嫌犯罪人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一般成员则应教育遣散。

文/石飞http://opinion.huanqiu.com/plrd/2015-02/5600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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