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市,有这样一群特殊的家庭:家庭中的“儿女”都是孤残儿童,和户主的姓氏也不一样,他们几乎都姓“沈”。但是,这些从小被人遗弃的孤残儿童,在这里都有着一个温暖的家,并在“父母”的呵护下,渐渐地在“家庭”中长大成人。 “寄养家庭”,已成了沈阳的一道独特风景线。在这些“寄养家庭”里,那些素昧平生的“爸爸”“妈妈”默默地奉献着爱心,把“儿女”养大,让孩子在融入“家庭”的同时,也成为孩子们的心灵寄托。 沈阳市儿童福利院的弃婴中,绝大部分带有疾病或者残疾,这样的孩子很难被人领养。 以沈阳市儿童福利院为例,每名保育老师和临时护工需要照料约10到20名孩子,从生活、治疗一直到康复教育,不少脑瘫患儿不要说吃饭,连坐着都不会。随着年岁渐长,一些患儿开始拥有危险的行为能力,“满天飞盘子”、“攻击”病友和工作人员……这也成了福利院的一大难题。同时,患儿身体抵抗力很低,往往一病就是一群。在这种情况下,“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应运而生。 家庭寄养是由儿童福利机构出资,让原来生活在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在办理一定的手续后,进入普通家庭,由普通家庭承担养育责任,由儿童福利院对寄养家庭实施管理和监督,共同促进儿童身心的全面发展。 据了解,福利院利用城乡不同的资源优势,针对孤残儿童的个性化需求,选择不同的寄养方向。比如:选择城市寄养时,要选择智力程度和身体状况较好的,培养方向是利用城市家庭的教育资源,让孩子的潜能得到最大挖掘,便于他们学习一技之长,为将来融入社会打好基础;而农村生活空间大,剩余劳动力多,民风淳朴,很适合那些精神发育迟滞和护理难度较大孩子的康复和生活。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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