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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帖]“拐”不走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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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女婴宁 发表于 2009-10-25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通榆县公安局局长办公室闯进一老一少两个外地人,老汉焦急地操着浓浓的山东口音喊:“求求你,我女儿被拐了,快救救我女儿。”局长王黎明一边让他俩坐下慢慢谈,一边递过来两瓶矿泉水。老汉指了一下身边的青年说是自己的儿子,两人是从山东省沂水县沙沟镇四官旺村来通榆寻找女儿的。老汉的儿子说:“我妹子是被一个叫姓徐的人拐走的,现在已经失去联系3年多了,她现在通榆县十花道乡岭上村大老沿沟屯居住。”老汉顺势从衣兜掏出一封信递上来。

  王局长打开信件,只见寥寥不足百字的短信,丝毫没有被拐骗或限制人身自由的迹象,只是写了联系地址和两部手机号码,最后写有“有事请与我们联系”字样。经询问:老汉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5年前,他的女儿李某和东北一个青年在山东寿光打工时偷偷处上了对象。一年后,也就是2005年腊月廿七,李某将对象徐某领回家过年,连同取户口簿和身份证想和徐某登记结婚。但李家嫌东北太远,坚决反对这桩婚事,并于2006年正月初二将徐某撵走,随后又将女儿李某送到青岛打工,没想到,李某在下半年却神秘地失踪了。

  今年7月26日,李家竟然收到了女儿的一封来信,但信里只有联系电话和女儿的现住址。3天前,又接到女儿打来的电话,哭诉着让家里来人“救”她回去。所以爷俩才匆忙赶到通榆。

  王局长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找来治安大队长王大鹏,作出指示:如果李某被徐某限制了人身自由,要妥善营救;如果两人生有子女,要人性化处理此事。治安大队长王大鹏、教导员杨宇辉和两名民警带着李老汉父子驱车到十花道派出所。为了避免正面冲突,十花道派出所将李老汉父子安顿好后,所民警一同前往岭上村徐某家。到徐家时,徐某没有在家,只见李某正在院中哄逗着一个满地跑的小男孩,从母子俩开心的笑脸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幸福和谐的小家庭。民警们说明来意,并带上李某和孩子到派出所去见娘家人。

  当李老汉看到女儿抱着孩子来到派出所,倔强的他把头扭向一边,不理会女儿和外孙。此时李某早已泪如雨下,口口声声请求父亲原谅,又让孩子叫姥爷,但仍然没有打动老汉的心,他甚至都没正眼看一下女儿和孩子。见此情景,通榆公安民警分别找老汉、老汉的儿子和女儿一一谈心。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开导,最后,李老汉勉强同意到女儿家看看。

  父、兄的到来,李某原以为是早晚的事儿,但在派出所相见,李某还是始料未及。一个月前,李某向家里写了一封信,知道养儿育女不容易,自己离家已经3年多了,感觉愧对父母和家人,才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写了一封短信,标明了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就是想报个平安,本打算和家人能多沟通,以求谅解。

  那么,前几天她打电话让家里来人“救”她回去又是怎么回事呢?李某讲述:3天前,因孩子撒尿将手机泡了,被徐某打了几下,一向疼爱孩子的李某便和徐某吵了几句,在气头上便哭着向家里打电话,让来人将她“取”回去。由于土语“取”和“救”字谐音,所以李家人便误以为李某受了虐待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

  为防止事态扩大,公安民警向李家父子明确指出:徐某和李某既然有了孩子,这桩婚姻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绝不允许你们擅自强行带走,更不准寻衅滋事,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性。并指派三名民警一同前往。

  李老汉和儿子的到来,让始终没有谋面的亲家忙碌开了。亲家公将下蛋的老母鸡杀了两只,还到卖店割肉买酒,亲家母忙着和面烙饼。民警们陪着远道的娘家人讲述这里的风土人情。亲家公、亲家母趁空回屋和亲家聊上几句积蓄多年的话语。亲家公说:“这两个孩子结婚,我把自己的房子让给他们,自己又买了房子。宁可苦了我们老的,也不能委屈他们小的。”亲家母也说:“我理解儿媳到这儿人地两生不容易,她没啥亲人,我就拿她当自己亲生一样看待,从不让她下地干苦活、累活。”看着憨厚的亲家,听着朴实的话语,李老汉冰冻的心终于被感化了。他说:“我非常感谢公安民警,是你们让我这么快、这么顺利见到了女儿,看到他们的小日子这样美满,我也放心了。”

 

http://jlrbszb.chinajilin.com.cn/html/2009-10/24/content_5641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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