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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父母“失联”六年孩子无法落户 警方奔走千里帮忙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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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思雨 发表于 2015-9-14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报讯(记者方方)六年前,一对年轻父母生下孩子没多久,双方产生矛盾双双离去,将刚满月的孩子和几千元钱留给一名月嫂。现在孩子到了入学年龄,月嫂朱女士无法为孩子申报户口导致其不能上学。昆山警方接到这名月嫂的报警求助后,经前期大量调查,获悉孩子亲生父母现在所在城市,远赴两省帮助孩子找到亲生父母,解决其落户问题。

不久前,昆山市公安局张浦派出所接到朱女士报警求助,一名6岁女孩小佳到了入学年龄,却因无法落户不能上学。朱女士告诉民警,她是苏州某月子中心的一名月嫂,2009年2月,月子中心将她安排至昆山市张浦镇某小区,照顾一名刚满月的女婴小佳。当时朱女士与小佳父亲签订合同之后,男子将小佳的接种疫苗证和孩子留下就离开了,直到三个月后房租到期,小佳的父母却始终没有出现过,随后朱女士将小佳带到了苏州一直照顾至今。

2015年,小佳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当朱女士带着小佳的出生证明为其申报户口却遇到了困难,因小佳不符合落户福利院及领养政策,朱女士无法为其申报户口,朱女士无奈只能前来当地派出所寻求帮助。

张浦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了昆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经大量调查获悉小佳父亲黄先生现在福建省长汀县,母亲王女士现在青岛市。

今年8月,张浦派出所会同昆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民警前往福建长汀及青岛,分别找到了黄先生及王女士。若在福建申报户口,根据相关政策,需黄先生与小佳做一个亲子鉴定,方能落户在黄先生处;而随母亲王女士在山东申报户口,只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便能给小佳落户。

民警与双方沟通协商之后,黄先生答应将小佳的户口落至其母亲王女士所在城市,并将小佳交由王女士抚养,王女士也表示愿意接受这一切。9月7日,王女士从青岛来到张浦派出所,与月嫂朱女士双方签订协议,王女士一次性支付朱女士6万元钱,作为这些年照顾小佳的补偿,小佳跟随王女士回青岛由其照顾抚养。http://news.subaonet.com/2015/0914/1548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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