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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收养法相关条款未"配套" 亲生父母难寻孩子新家难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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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5-9-24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利院的孩子们在上课。前排右一为思贝,右二为思盼
  两部门出台获救被拐卖儿童收养新规,但《收养法》相关条款尚未“配套”
  19日,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正式公开运行(qgdgxq.mca.gov.cn),平台首批公布了284 名被公安机关解救的孩子,其中录入信息最多的省份是山东,共有119个被解救的孩子寻亲,广东以62例紧随其后。羊城晚报记者留意到,62个孩子中,分布最多的两个城市分别是深圳(16例)和茂名(11例)。
  按照民政部、公安部日前发布的通知,如果这些被拐孩子找不到亲生父母,将可以办理收养,同时还首次明确了收养的具体条件、程序及落户事项,而在此之前,这些孩子只能在福利院里度过童年。
  然而,收养获救的被拐卖儿童仍有现实困境:我国《收养法》只对“孤儿”的收养有明确规范,收养获救被拐卖儿童始终面临亲生父母上门“要人”的“风险”。在找到亲生父母(这往往旷日持久并未必能实现)之前,如何保障这些孩子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 李妹妍 化麦子
  从代养到寄养 模拟家庭环境
  和福利院里大多数被遗弃的小伙伴不同,2011年思贝被送到茂名市福利院的时候,民警刚刚把他从人贩子手中解救出来没多久。“送过来时约莫一岁6个月,瘦瘦小小的,我们给他做了体检,发现有营养不良。”茂名市福利院的副院长李兰说。
  在他之前,民警刚刚把另一个同样被拐的一岁男童送到福利院。李兰给这两个孩子起名为茂思宝、茂思贝。“茂是茂名市福利院的意思,思是指他们是2011年来的,那一年的孩子名字中间都有一个思字,至于宝贝,因为他们两个是打拐专项行动中被解救的,当年还有个宝贝回家计划,我们起名的时候希望他们能够早日回到父母身边。”
  在民政部、公安部下发通知之前,思盼被茂名市社会福利院代养,和其他大多数有残障的小伙伴一起生活,如今他被寄养在一对志愿者夫妇家里,每天除了在幼儿园的时间,他会跟“爸爸妈妈”在一起度过“亲子时光”。李兰仍在忧心忡忡:是否可以为他寻找一个合适的收养家庭。
  下午的自由活动课间,记者看到思贝的时候,他正和小伙伴们分玩具。忽然他眼睛一亮,
抱着比他脑袋还大的布偶兔子跑过来,响亮地喊了声“院长好”,然后欢笑着把兔子高高扔出去,让走过来的院长接住。
  “这是他喜欢玩的游戏,也可以锻炼一下他的臂力。”李兰告诉记者,福利院的早教班给3到7岁的孩子进行学前教育,5岁的思贝有很多同龄的小伙伴,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和院长玩“抛玩具”。
  在思宝、思贝之后不久,出生刚满6天的思盼也成了他们其中的一员。李兰告诉记者,这三个孩子在福利院最特殊:他们是打拐被解救出来的;和福利院98%以上残障的孩子不一样,他们是正常的孩子。
  “我们只是代养,没有监护权,不能寄养、也不能办理收养。他们又是健康的,和福利院其他孩子的情况不一样,我担心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将来很难融入社会。”为此,福利院人员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去一趟公安机关,询问有没有三个孩子父母的消息。直到民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允许被拐儿童寄养,福利院才总算松了一口气。
  经过严格筛选后,三个孩子都有了寄养家庭。思宝、思盼进度快,已经可以去上幼儿园了,思贝因为发育相对较缓,还要留在福利院早教中心上课。白天寄养家庭的“爸爸妈妈”送他们到幼儿园或者福利院上课,晚上接回家,“寄养其实是为他们模拟一个正常的家庭环境,感觉寄养后的他们明显开朗了很多。” 编辑:健龙http://news.sina.com.cn/c/2015-09-24/doc-ifxieynu21621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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