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8月30日从李某青出租屋处解救出来,当时约1个多月大。据李某青交代,该男婴是其在云南的“女儿容某的私生子”。于今年8月中旬,放在其处。因没有条件抚养,一直在等待合适的买家。 转播到腾讯微博
男婴,8月30日从李某青出租屋处解救出来,当时约10来天大。该男婴是赵某望从云南富宁县其朋友张某用(在逃)手中买来,8月30日,赵某望和女友赵某兴从云南富宁坐长途汽车,将其送来化州寻找买家。 转播到腾讯微博
男婴,9月8日警方从林尘镇“钟姨”手上将其解救出来。该男婴是今年6月,由赵某望雇请的一名云南籍妇女,从云南富宁送来李某青处,该男婴当时未足月。 10月15日,广东化州警方通报:根据群众举报,警方一举捣毁一个位于化州城区北岸某出租屋的拐卖儿童窝点,先后解救出被拐男婴3名,抓获涉案人员6名。据悉,该团伙专门从云南文山富宁县将儿童拐带到化州市,然后寻找买家将儿童卖出获利。目前,落网的其中4名嫌疑人已被逮捕;3名被拐男婴身世成谜,警方急于为其寻找亲人,盼各方努力,助其归家。 一名男婴叫价6万元 今年8月30日下午,化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黄木新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称在化州市城区北岸登高路某出租屋,有人拐带了2名男婴,正以每个6万元的价格寻找买家。化州警方立即对举报人反映的私人出租屋展开搜查围捕,并找到2名仍在襁褓中的男婴。随后,民警将屋内的三女两男连同2名男婴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当天傍晚,在化州公安机关,现场解救回来的2名男婴,正在民警们怀里吃奶。一个约1个多月大,眉目清秀,粉嘟嘟的小脸惹人怜爱;另一个才约摸10来天大,身上包着小被子,皱皱巴巴的小脸蛋似乎还带着刚脱离母胎的气息。民警们都说,“没见过这么乖巧的小孩”,解救回来这么久,不哭也不闹。除了针扎手指抽血样验D N A时发出一两声轻微的哭声,恬睡后就睁开眼睛,静静地看着周遭的事物,乖得让人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这么可爱的孩子到底来自哪里?他们身上又发生过怎样的经历? 今年以来拐了10多名儿童 经审讯,警方逐渐厘清了现场拘传“三女两男”的身份及角色,一个跨滇粤两省的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浮出水面。在警方当天的行动中,抓捕的是:李某青(女,51岁,化州市杨梅镇人)、陈某明(女,50岁,化州市笪桥镇人)、赵某兴(女,25岁,云南文山富宁县人)、李某才(男,37岁,化州市长岐镇人)、黄某佳(男,19岁,化州市杨梅镇人)。 据警方了解,该团伙成员分别来自云南文山富宁县和广东化州市。他们以警方查获的出租屋为窝点,各个成员在这条拐卖儿童的犯罪链条上分饰不同角色。云南文山富宁县男子赵某望负责“供货”,专门从云南将一些10来天至数月大不等的儿童拐带来化州;租住在出租屋的女子李某青是负责“收货”,专门接收和暂时照顾被拐儿童并协调各方;陈某明、赵某兴、李某才、黄某佳等4人,则专门负责“看货”或为“出货”打下手等事务。据初步调查,今年以来,共有10多名儿童,其中最大的1岁多,小的10来天,在该出租屋落脚后被卖出。 一买主买1万元奶粉喂养男婴 除了现场获救的2名男婴,根据嫌疑人交代,今年6月份赵某望带来一名未足月的男婴。通过陈某明搭线,卖给了化州市新安镇一名叫“钟姨”的女人。通过循线追踪,民警掌握到“钟姨”正在化州市林尘镇其儿子家,帮儿子照顾那名买来的“孙子”。9月8日,下午,在林尘圩某住宅,民警成功解救出被拐男婴,并将涉案人员钟某英(即“钟姨”)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经讯问,钟某英主动交代了涉案经过。因为其儿子没有生育,一直想抱养一个小孩,经陈某明介绍,今年6月份,花费7.1万元从李某青处买回一男婴收养。据民警介绍,钟某英一家买到这名当时未够1个月大的男婴后,悉心照料,专门买了1万多元的奶粉回来喂养。民警解救出来时,这名男婴已被其养得白白胖胖,健康壮实得让人不忍释手。 三男婴被暂时送到福利院寄养 目前,李某青、赵某望、陈某明、赵某兴等4名嫌疑人已被逮捕;李某才、黄某佳等2人被取保候审;钟某英因主动交代涉案情况,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免予刑事追责。但是,被拐小孩的身世成谜,其归家之路暂陷困境。现被警方解救出来的3名男婴,经采样DNA比对,公安部的“失踪儿童DNA库”暂未发现有符合条件的结果,只能暂时将其送到化州市福利院寄养。 截至发稿时,化州警方正紧张展开深入调查,继续追踪其余被拐儿童的下落,循线追捕分布在滇粤两地的其余涉案人员,并努力寻找被解救儿童亲生父母助其归家。化州警方呼吁,请各方努力,掌握线索的群众提供情况,有符合情况的被拐家庭速来认领,让小孩回家。 “人贩子”从云南拐带婴儿到化州出租屋出售 50多岁的李某青身材瘦削,样貌比真实年龄显得年轻,操着一口流利的化州本地白话。她原籍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20多年前嫁给化州市杨梅镇滨江村一黄姓村民,并育下两男两女。因夫妻感情不和,不堪丈夫家庭暴力,10多年前她携两儿两女离开丈夫,独自抚养儿女。为谋生计,她先后做过搭建筑排栅、种树苗、承包山头种木等生意。近年来,李某青一直带着子女租住在化州北岸一出租屋(即警方捣掉的拐卖窝点)。据警方了解,李某青于2003年因盗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9年因拐卖儿童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3年11月份才出狱。 化州本地人陈某明供述,她专门做“中间人”,通过四处搭线,给李某青家里拐来的儿童寻找买主,并从中牟利。赵某兴是云南籍男子赵某望的女友。据其供述,赵某望经常与不同的女人假扮夫妻,从云南带小孩到李某青处贩卖。8月30日早上8时许,她和赵某望乘坐昆明到高州的班车到站后,上午11时许才来到李某青的出租屋。当天下午就被警方带了回来。这次警方解救的那名10多天大的男婴正是他们带过来的。她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可是赵某望恐吓威胁她,并提出给5000元“辛苦费”给她,所以与其同流合污,至于这名孩子的来历她也不清楚。化州本地人李某才供述,他和李某青、陈某明等人比较熟络,经常在有买家上门看小孩时,充当“说客”角色,称赞小孩“长得好”,促成双方交易,并从中得到“好处费”。有时,他也帮忙照顾在出租屋里的被拐小孩。 根据初步审讯情况,云南籍男子赵某望(29岁,云南文山富宁县人)成了解开这个拐卖团伙真相的关键人物。据其供述,自今年6月份以来,他通过自己拐带或托付别人拐带,先后带了4名婴儿,到李某青的出租屋处贩卖。除了8月30日那名男婴,还有已经卖出的2名男婴1名女婴。这些孩子都是自己云南的亲戚马某忠、马某祥和朋友张某用,托其带来李某青处寻找买主的,之前卖出的2男1女,共收了2万至7万不等的价钱,自己则从每个卖出的小孩身上赚取2000元左右的费用。 http://news.qq.com/a/20151016/01114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