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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话筒]扩散!今天起,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将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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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黑土 发表于 2015-11-1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今后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将一律被追刑责。①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②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详细法律↓↓转发,警示!愿天下无拐!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http://news.sina.com.cn/o/2015-11-01/doc-ifxkfmhk6721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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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宝妈 发表于 2015-11-2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11月起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将一律被追究刑责



今天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今后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将一律被追刑责。①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②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cn.chinagate.cn/news/2015-11/02/content_369526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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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夫 发表于 2015-11-12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一点:不需立法买家有罪。被拐孩子的买家其实已经犯了非法拘留罪。为何没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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