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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狠心父亲3万元卖掉亲生儿子 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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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小宇 发表于 2015-11-4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州新闻网11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融法)在福清的陕西男子王飞(化名)无力抚养即将出生的儿子,竟以3万元的价格将亲生儿卖给福清一中年妇女,后者又找人帮忙物色买家,将男婴以8.8万元再次转卖给他人。日前,王飞等3人因拐卖儿童罪被福清市法院判处三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3年8月,王飞见其妻王兰(化名)将要分娩,考虑到经济条件较差且家中已有两个孩子,无能力抚养即将出生的小孩,他便找到56岁的福清妇女林萍(化名)。双方约定,若王兰产下男婴,林萍就以3万元买下。当年10月3日,王兰产下一男婴。王飞骗过妻子,将小孩交给林萍。林萍抱走小孩后,委托六旬依姆陈英(化名)、“行某”(另案处理)等人寻找买家。陈某、王某以8.8万元向林萍买下男婴,事后,林萍分别给陈英9000元、“行某”2000元作为报酬。

  2013年11月28日,陈英主动投案,并退出非法所得9000元。次日,民警在福清市龙山街道一出租屋内将林萍抓获归案,随即王飞也在福清落网。案发后,王兰对警方表示,希望将小孩继续寄养在王某家。

  福清市法院审理认为,林萍、王飞、陈英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最终,林萍获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王飞获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陈英获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法院还将继续追缴林萍、王飞的全部非法所得。
http://mt.sohu.com/20151104/n4251791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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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若溪 发表于 2015-11-28 16: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养不起就不要生,其实可能早就准备生下来卖。十多年前在外打工的就有很多这样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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