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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被拐,爷爷失手打死人贩子被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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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5-12-4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亲爱的》、《失孤》等打拐题材的电影煽人泪下,为何拐卖儿童、妇女一再严打,却又屡禁不止,这一切是道德的沦丧、良心的泯灭,还是法律严惩力度的不够,如果统统判死刑,真的可以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17日,朋友圈突然被广大网友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而法学界、社会学界则多从专业角度提出反对意见。
事实上,拐卖妇女儿童情节严重的罪犯被判死刑,在我国不是没有先例;至于“是否该一律判死刑”,则成为争论的焦点所在。


作为一名有良知、有道德的人,我个人是非常憎恨人贩子的!但是都判了死刑真的能避免拐卖儿童事件吗?下面我给大家分析下:
第一:死刑对犯罪的震摄力非常有限,故意杀人罪的首选是死刑,可现实是故意杀人的犯罪无法禁止;
第二:如果判人贩子一律死刑,那人贩子就会成为活在刀尖上的亡命之徒,地球人都知道,亡命之徒可怕而且不好抓,把人贩一律判死刑,更可能的是把被拐的孩子陷入危险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
第三:不管多么罪大恶极的嫌疑人都要给予辩护的机会,而不能一律判死,否则就会出现冤假错案。
第四:现实中,有不少人贩子贩卖的儿童,是由其亲生父母主动出售的,人贩子在中间起中介作用。


我为什么不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
举个例子:一个人拐了一个小孩正在运去卖的路上,警察大规模追捕,逃跑很不方便的情况下,他该如何处理这个孩子。
目前的刑罚来看,在人贩不是法盲的基础上,科学的方法是扔下孩子独自逃走。警察救到孩子之后一般不会再拼命追,而独自逃走的行动力也更强,容易逃脱。
如果拐卖儿童一律死刑的基础上,科学的方法一定是杀掉孩子独自逃跑,因为如果扔下孩子难保不被孩子识别相貌,而一旦被抓就是个死罪,杀人与否没有区别,那何不赌上一把,杀人灭口。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失手打死了人贩子又该怎么办呢?
2012年7月22日早上,爷爷为救被拐走的孙儿,结果失手把人贩子打死了,然后爷爷被判了8年刑期,赔偿费人民币58757.5元。
这事儿如果放在宋代来审理的话,又会是怎么个结果呢?在南宋,法官很有可能会判爷爷无罪,或者虽对爷爷作出有罪判决,但同时会给予其宽免。因为,宋朝的法律特别强调情、理、法三者的平衡。
因此,当一名宋朝法官面对“打死人贩子”的讼案时,他不可能仅仅根据“斗杀”的法令判处被告人有罪,而是会充分考虑案发的具体情景,再参酌情理,体会法意,从而作出一个经得起情、理、法三重考验的判决。这个过程,叫做“原情定罪”。
人口买卖带来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自东汉以来,历朝历代都颁布了比较严厉的刑罚,但是贩卖人口却从未停止,
所以,时间价值网提醒您理性考虑,如果真的心疼这些被拐卖的孩子,千万别冲动地要求一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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