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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莲湖法院:妻拐骗儿童夫拐卖 夫妻二人皆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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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悠闲 发表于 2015-12-4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只因自己没有孩子,妻子王丽就先后拐回两个小孩抚养,后因生活困难,丈夫王红林将其中一个又拐卖给了他人,被卖小孩通过网络找到了苦苦寻找她十年的亲生父母,终被公安机关解救。12月2日,莲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拐卖、拐骗儿童案,并当庭判决被告人王红林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王丽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王红林、王丽系夫妻,因婚后无子,被告人王丽于2003年12月20日及2005年10月18日,分别在西安市碑林区北沙坡村及西安市红庙坡小学附近,将被拐时均为6岁的幼女李某某、程某拐骗至家中一起生活。2008年7月20日,王丽外出时,王红林经人介绍,将程某交给邢某一起生活,并收取了一万元费用。后程某渐渐长大,她16岁时凭着儿时的记忆,通过网络找到了自她被拐便一直苦苦寻找她的生父,继而被警方解救。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红林对其拐卖程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王丽辩称李某某是收养别人的孩子,程某是其之前同居男友惠某让其带回的被惠某称为“表妹的孩子”,公诉人通过举证、质证驳回了被告人王丽的辩解。开庭时,被害人程某生父代表其出庭并发言,向法庭表达了自己十年来花光积蓄,全国各地寻找女儿的情况,以及对拐骗、拐卖儿童犯罪行为的愤恨。旁听群众听了无不动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红林明知是被拐骗的儿童而予以出卖,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王丽拐骗儿童两名,构成拐卖儿童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当天的庭审,莲湖法院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视频直播,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大家纷纷表示对于拐卖、拐骗儿童的行为一定要严惩。

http://sn.ifeng.com/shanxidifangzixun/xian/detail_2015_12/04/462451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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