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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女婴夜晚被弃厕所 律师:遗弃亲生骨肉可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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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5-12-17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监控拍到中年妇女抱着女婴沿通道往厕所方向走
医务人员在女婴襁褓里发现一张写着“求收养”的字条 记者 潘国武 翻拍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12月15日晚,友爱路南宁市妇幼保健医院的女厕所里,有人发现一辆婴儿车,车内的女婴已经睡着,身边放有一张“望有缘人收养”的字条。医院随后查询监控发现,怀疑是有两男一女将女婴送到医院丢弃。昨日,女婴已经被送进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兴宁警方仍在对此展开调查。
  昨日,在南宁市妇幼保健医院,记者在一名医务人员的手机里看到了女婴的照片。只见女婴头戴浅蓝色帽子,两眼挂着泪珠,躺在婴儿毛毯里。据这名医务人员介绍,女婴是12月15日晚上7时53分在医院女厕所发现的。
  这间厕所在一楼左侧通道旁。当时,一名女患者家属上厕所出来后,向医院急诊科医务人员反映,厕所里面停放有一辆婴儿车,车上有一名婴儿在毛毯中睡着了,“厕所和通道附近都不见有大人,怀疑这是一名弃婴”。
  据医院财务科副科长卢晖介绍,医务人员到厕所查看时发现,这是一名没有姓名、没有病史的女婴。在女婴身边,放有20元钱、一瓶奶粉、几件衣服、几块尿布和一张字条。
  字条上写着:“76天小女孩,因本人无能力抚养,现痛心放弃,望有缘人收养,谢谢。”医务人员将女婴抱回检查发现,除皮肤有些蜡黄外,女婴的心律、血压、体温等情况的生命体征基本正常。
  医院随后调出监控录像查看,发现当晚7时许,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医院门口靠近友爱华东路口一侧停放。随后,一名男子右手提着一辆折叠好的婴儿车沿着通道往厕所方向走,其颜色与停放在厕所的婴儿车相似。
  晚上7时17分,一名中年妇女怀里抱着一个婴儿,从小车停放的方向步行往医院左侧通道走来。经医务人员辨认,中年妇女怀抱的婴儿,最外面一层毛毯跟医院捡到的女婴使用的毛毯同种颜色,即为红色。
  由于厕所门外没有设置监控录像,无法看清楚中年妇女是否进厕所。不过,医务人员在另一个监控录像里发现,中年妇女从厕所方向出来后,另一名男子在医院通道旁跟她说些什么。中年妇女又往厕所方向走,3人随后相继离去。
  考虑到这是一个弃婴,医院立即报警。兴宁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随后,民警和医务人员将女婴送往南宁市社会福利院。警方仍在对此做进一步调查。(晚报热线5530111 热心读者周先生 稿酬50元)
  ■律师说法
  广西善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建保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遗弃不管,可构成遗弃罪。如果家庭的确十分困难,没有条件抚养,按照我国收养法,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手续给别人收养,也是合法的。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51217/newgx56721253-14107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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