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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警方辟谣:微信传言承德一男童走失 警方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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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封雪狼 发表于 2015-12-18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李莹)12月15、16日,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被一条“新华路派出所捡到一名走失儿童”的消息刷屏,并附有孩子的照片。17日,记者从双桥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了解到,这则消息并未发生在我市,真假无法判断。

    网络转发:一男童走失后被送到新华路派出所

    12月15日,市民陈女士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条走失儿童的消息,该消息称“有谁认识在新华路走失的小孩,现在小孩在派出所里面,谁的群多,帮帮忙转发。”据了解,视频和照片中的男童大约3、4岁,身穿黑色衣服,正在哭着喊妈妈,从视频中无法判断拍摄的时间地点,文中也只是提到了“新华路”,并未提及是在具体哪个省市。“毕竟有图有真相了,所以我也没多想,就给新华路派出所打了电话,但工作人员告诉我派出所并没有接到过这个孩子。再一看,消息里确实没写具体时间地点。”

    新华路派出所:没有接到走失男童

    据了解,我市市区只有一个新华路派出所,记者随后拨通了派出所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网上所传消息并未发生在我市,派出所也从未接到过类似警情,“这两天有30多个电话打到我们派出所和民警的手机上,都是来询问这个走失男童的,一方面市民确实很关心这个孩子,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新华路派出所指导员赵青海表示。同时,他还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网络传言,在未核实的情况下不要轻易转发,更不能自己编造,以免带来不利影响。

    记者调查:全国各地都在转发这条信息

    记者随后在网上搜索发现,这条信息不仅在我市市民中转发,几乎全国各地有新华路的地方都有人在发此消息,转发内容也如出一辙,其中也有相关地区的派出所做出声明,以避免谣言继续疯传。

    至于到底是哪个城市的新华路,我们不得而知,消息真实与否也让人难以判断。如今微信已然成为我们了解外界的主要途径之一,其传播信息的能力不容小觑。市民应对此保持警惕,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切勿以讹传讹。http://cd.hebnews.cn/2015-12/18/content_52318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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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冰封雪狼 发表于 2015-12-18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临河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一段“小男孩在新华路走失,被送至派出所”的视频,大家纷纷转发,帮助小男孩寻找家人。
  视频中,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哭得很伤心,一个大人给他香蕉,他不要。下面还配有一段文字:“有谁认识?在新华路走失的小孩,现在在派出所里。谁的群多,帮帮忙转发。”
  临河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的民警看到这段视频后,立即联系了新华街派出所核实,值班民警说派出所从未收留过这样一个小男孩。随后,刑事侦查大队的民警又上网查询,发现多地的网友在转发类似视频,版本多种多样。http://news.xinmin.cn/shehui/2015/12/18/29140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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