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卢荻 文/图
11月5日凌晨,一个刚出生3天、患有先天性肛门闭锁的男婴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住院大楼附近。现场只留下婴儿病历本,姓名一栏上写着“苏仔”,然而,地址一栏却被硬生生地撕掉了。被遗弃后的小苏仔在经医生抢救后,目前病情已趋于稳定。可是,如果小苏仔的父母一直不出现,那么,小苏仔康复后,只能送去福利院。因此,希望小苏仔的父母尽快现身,将小苏仔认领回。
事发:
畸形婴儿被遗弃在医院楼梯间
“这是谁家的孩子?”11月5日凌晨4时许,一位市民经过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的住院大楼西门一楼的楼梯间时,差点被地上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绊倒了。他仔细一看,发现这团黑乎乎的东西居然是一个用包裹包住的婴儿,婴儿还有呼吸。这位市民不禁惊呼了起来。可是,此时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出现,很显然是一个弃婴。这位市民立即跑去跟急诊科医生反映。
急诊科医生很快把婴儿接回来了,发现是个男婴。婴儿神智清醒、皮肤呈黄色,四肢活动好,经诊断为先天性肛门闭锁、肚脐膨出。医生们找不到婴儿的父母,而婴儿身边只留有一本门诊病历本,本上姓名一栏写有“苏仔”。于是,医护人员都把这个可怜的婴儿叫做“小苏仔”。
救治:
小苏仔将在光疗箱治疗48小时
11月9日,记者来到了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儿科ICU重症监护室。在医护人员的指引下,穿上隔离衣服的记者看到了躺在光疗箱里治疗的小苏仔。尽管此时的小苏仔身上还插着胃管和氧气管,腰间还挂着一个尿袋,但小苏仔小脸蛋圆溜溜的,看起来虎头虎脑的,非常可爱。
医护人员告诉记者,小苏仔在做脐膨修补、乙状结肠造瘘手术后,由于黄疸、酸中毒症状比较严重,进行了第一次的光疗箱治疗,但由于黄疸没有完全消退,11月9日,他又第二次被送进光疗箱治疗。这次,小苏仔将在光疗箱治疗48个小时。医护人员告诉记者:“刚来我们这里时,小家伙还要用呼吸机,现在不用了,心率有时还有些偏快,不过,情况总算稳定了。”。
“幸亏我们抢救及时,否则,这么可爱的孩子就没命了。这样做父母的也太狠心了!”儿科重症监护室的一位医护人员感慨地说。
律师:
主动认领一般不追究责任
在采访时,记者看到了在发现小苏仔时的一本门诊病历本。病历本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一栏上分别写:“苏仔”和“2009年11月3日”。也就是说,小苏仔在刚出生3天,就被亲生父母狠心抛弃了。而在出生地一栏,已被人为地撕烂了。显然,小苏仔的父母是不想让大家找到他们。
遗弃畸形婴儿会不会构成犯罪呢?万合律师事务所杜培荣律师告诉记者,这可以构成“弃婴罪刑事案件”。因为患有重病或畸形的婴儿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法定的父母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在弃婴过程中,造成死亡的后果,或是性质严重的,按照有关刑法,可以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那么,如果小苏仔父母去认领回小苏仔,会不会被追究责任呢?杜培荣说,只要小苏仔的父母在经过法制教育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能履行起抚养小苏仔的义务,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司法部门一般不会追究其责任。
http://news.sina.com.cn/s/2009-11-11/075316590017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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