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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帖]部分福建人信奉买小孩养可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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杲杲 发表于 2009-11-13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本报与南昌市公安局“打拐”专项行动办公室联合行动,公布了20年来8名失踪或被拐卖儿童的信息,希望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提供破案线索。与此同时,“打拐办”相关人员透露,从以往破获的拐卖儿童案件来看,大部分被拐儿童被卖至福建、广东等地,仅1995年至1998年破获的拐卖案中,就有80%至90%的被拐儿童被卖至福建,个中原因荒唐至极:部分福建人认为:买小孩养可发家或使自己小孩更健康。

  父亲卖儿获2000元

  南昌市公安局“打拐”专项行动办公室相关人员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无证可循,乐平人黄女士的儿子就被卖到了福建。

  1992年8月,黄女士和丈夫吴某因为家庭琐事吵架后,吴某竟然背着妻子将只有4岁的儿子带到福建去打工,投宿在吴某在乐平认识的一名陈姓男子家中。后来,丈夫吴某只身回到乐平。当黄女士追问儿子的下落时,被告知儿子交给了陈某照看。1993年2月,在追问到陈某的住址后,黄女士找到陈某要人。可陈某却称,是吴某将儿子卖给了他,并得了2000元钱。与此同时,陈某拒绝透露黄女士儿子的下落。随后的10多年里,吴女士数次去福建寻找失散的儿子,但都是失望而归。

  后来,本报一篇关于寻亲的报道让黄女士看到了一丝希望。今年9月,黄女士的亲友看到了本报一篇《儿子寻母18载》的稿件,里面有张照片和黄女士失散的儿子长得很像。今年10月27日,在赣闽两地警方的努力下,黄女士找到了儿子。

  八成多被拐儿卖至福建

  和黄女士的儿子一样,进贤县衙前乡溪田村张家自然村女村民张桂花(化名)的儿子也被拐卖至福建。

  据负责侦办此案的进贤县公安局衙前派出所所长龚晓辉说,张桂花曾有过一次婚姻,育有一子,丈夫去世后,她前往浙江打工。其间,她认识了一名男子并同居,后怀上了一名男婴。因为种种原因,男子抛下张桂花和孩子而去,孤独无助的张桂花只好回到进贤老家。后来,她与进贤县下埠集一名男子结为夫妻,丈夫告诉她,孩子生下来之后送人养。

  去年6月,张桂花将孩子生下来之后,四处托人打听是否有人想领养孩子。同年8月,张万明以在福建的侄女想领养孩子为名,将张桂花两个月大的儿子抱走。几天后,张万明回到进贤,给了张桂花1万元。20天后,张桂花打电话给张万明的侄女,询问孩子的状况,却被告知根本没有收养她的儿子。听罢,张桂花当即报警。后来,被列为网上逃犯的张万明投案自首。他向警方供述,他曾在福建惠安崇武镇打工,并认识了当地人哈某。哈某的妻子已病逝,20多岁的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孤身一人的哈某很想领养一个孩子。去年8月,他将张桂花的儿子抱走,以3.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哈某。

  南昌市公安局“打拐”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人员透露,仅1995年至1998年破获的拐卖案中,就有80%至90%的被拐儿童被卖至福建。

  买小孩养可发家?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儿童被拐卖至福建?“打拐办”工作人员解释说,首先,福建人富裕,再者许多人相信买小孩养能发家,养得越多,财发得越大,另外有些福建人还认为买小孩养,可使自己的孩子更健康。

  本报和南昌市公安局“打拐”专项行动办公室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在看到本报11月11日A04版《南昌警方公布八名失踪儿信息》的报道后,积极提供破案线索,以助失踪或被拐儿童尽早与家人团聚,联系电话:13907082124(江南都市报);13907005260、8893032、8893030(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熊鹰)。文/记者涂永辉徐彬

 

 

来源:

 

http://jiangxi.jxnews.com.cn/system/2009/11/12/0112446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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