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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帖]发帖卖子 未婚父母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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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于哥 发表于 2009-11-22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人害怕承担抚养责任 卖得1.5万1个月挥霍尽
 
 
 

    据《扬子晚报》报道 日前,一对在江苏常州务工的安徽籍年轻情侣未婚有子后无力赡养,竟然在网络上发布了“送养初生宝宝”的信息以求“减负”。江苏常州警方迅速侦破了该起婴儿拐卖案。案件中,领养夫妇竟然还是浙江两名公务员,案件中暴露出的种种现象耐人寻味。

    22岁未婚女发帖卖儿

    11月10日,常州公安局接到了省公安厅转来的一条线索,有网民今年9月底在百度贴吧里发布了一则“1.5万元送养10月初出生宝宝”的帖子,帖子一出,很快就有人跟帖,有的还直接竞价要“标得”孩子。

    通过科技手段,常州新北区公安找到了发帖人,原来他们是一对情侣,未婚先有子。据了解,男的年仅23岁,姓姚,女的年仅22岁,姓谢,都是安徽人,谢某在一家网吧做收银员,姚某在某自行车厂做工。帖子是谢某发的。

    据悉,当谢某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时,胎儿已经在她肚子里近五个月了,已经不适合做人流手术。就在距离新生命诞生前夕,谢某和姚某不是喜悦,而是恐慌,他们害怕承担抚养责任,于是这对年轻的未婚父母决定通过网络,给孩子找一个新家,自己也能挣点怀孩子的辛苦费。

    最后,一对浙江衢州公务员夫妇表示有意收养孩子。10月11日谢某在一卫生所顺产生下了一个七斤二两的大胖小子。收养人张某的妈妈看到宝宝第一眼,就喜出望外,“长得很俊”,这个老太太便立即向谢某支付了生产费用,还给了1.5万元的营养费。

    孩子送走了,还拿到1.5万块,谢某二人便在一月内,用这笔钱买了一台价值五千多的新电脑,一部三千多的新手机,还有数千元的新衣服,以及吃喝玩乐。在警察找到他们时,这笔钱已被挥霍尽。

    两人涉嫌拐卖儿童

    得知孩子的下落,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收养人张某。张某也知道自己收养孩子程序不合法,非常配合警察调查。据悉,张家对小宝宝照顾得很周到,孩子奶粉都是吃的180多元一罐的多美滋金盾。见常州的警察要把小宝宝带回去,张家老太太十分不舍得,一直在抹眼泪。细心的老太太收拾好了一大包孩子的衣服、奶粉,临走还给小宝宝泡好了一瓶奶,给宝宝路上吃,并且叮嘱谢某,该如何喂奶粉,该怎样带着睡觉。

    11月14日,办案民警带着宝宝返回常州。由于涉嫌拐卖儿童,姚某已经被刑事拘留。而谢某因系产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whcb/html/2009-11/22/content_22605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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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雪 发表于 2009-11-22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说什么好,正规的收养渠道被堵,买卖孩子才这样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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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23 14:50
。。。自己生的还没有养的好。。。不知道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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