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606|回复: 0

[新闻转帖]以怀孕为借口 14年来她两次逃脱警方控制

[复制链接]
杲杲 发表于 2009-11-26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怀孕为由,一名拐卖儿童的女子两度逃脱警方的控制。没想到的是,近日,该女子由于贩卖假烟而落网,这次,她再也不能以怀孕为由而逃之夭夭了。

  1995年3月4日晚,广东东莞厚湖镇上,17岁的湖南姑娘李香(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怀里抱着一个可爱的男孩,冲出了一户人家。等在外面的陈兰和男友征东一起接过孩子,三人消失在夜色之中。

  陈兰和征东是福建人,陈已怀孕5个多月。抱来的这个孩子,是打算卖给陈兰的姐姐的。农村里特别喜欢男孩,可是陈兰的姐姐生的都是女儿。

  李香是1994年底到广东打工的,投奔了在东莞厚湖镇一家老乡家里。可是家里的男主人嫌弃李香不找工作,逼她出去卖淫赚钱。李香年纪轻,不想做这样的事情,和男主人有了争吵,一直怀恨在心。她找到因打工而认识的陈兰和征东,告诉他们,老乡家里有个5个月大的男孩,长得很可爱,自己恨老乡,想把孩子抱走卖掉。陈兰和征东同意了,决定把孩子带到福建老家卖掉。

  1995年,她要引产,逃了

  3月4日晚上,李香回到老乡家里,老乡一家人都在种香菇、做豆腐,李香说抱孩子出去玩玩,可谁知,这孩子一出去就不见回来。

  陈兰抱着孩子和征东以及李香到了福建征东的家里,骗征东父亲说这个孩子是李香私生子,要卖掉的,可是征东父亲舍不得这么可爱的孩子,要求留在家里自己养。

  没想到,仅仅隔了7天,警方就追查到征东家里。

  坐牢是免不了的了,征东、李香、陈兰三人的罪名是绑架儿童罪(刑法修改前拐卖儿童罪为绑架儿童罪)。但当时陈兰已有了5个多月的身孕,听人讲,绑架儿童是重罪,征东和自己都要坐很多年牢,两人又没有结婚,于是想把孩子引产掉。公安机关带着陈兰去医院做了引产,引产后,陈兰趁在医院养身体之际,逃脱。而征东和李香因为绑架儿童罪分别被判刑10年6个月和9年有期徒刑。

  2001年,她怀孕取保,又逃了

  陈兰虽然逃了出来,但是已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由于14年前网络相对普及率不高,陈兰以为只要在福建老家,就不会被公安找到。

  2001年,陈兰有了新的家庭。5月8日,陈兰在使用身份证找工作的时候,被福建警方发现是网络通缉犯。当日,警方以拐卖儿童罪将其拘留,但此时,陈兰又有了3个月的身孕,因此被取保候审,

  陈兰认为孩子是自己的幸运神,无论是引产掉的孩子,还是即将出生的孩子。这次取保候审,陈兰又一次利用了警方的特殊照顾,逃了出来。

  陈兰继续北上,逃到了浙江。

  2009年,她贩卖假烟,落网

  2008年9月,陈兰在杭州出了个小车祸,生活日益窘困。偶然间,她认识了福建老乡“胖子”。“胖子”是做假烟生意的,看陈兰没什么收入,就教她去卖假烟。一开始零卖卖,卖的数量较少,但是赚钱还比较容易,后来陈兰胆子慢慢大了起来,租了专门的仓库,雇了专人卸货运货,每次运货都来个四五十箱。

  2009年7月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驾驶大货车从福建云霄将陈兰从他人处购买的假烟运至杭州,在航海路与艮山东路交叉口附近与犯罪嫌疑人沈某等三人交接时,被当场抓获。后执法人员在陈兰租住的房间内查获其他假烟。

  经鉴定,陈兰的这批货,共涉20多个品种,11921余条,价值人民币1015678元。

  这次,陈兰再也没有怀孕的借口了。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拐卖儿童罪对她提起公诉。(记者 李如艳 通讯员 江简 辛成)

 

 

 

来源:

http://news.zj.com/detail/1208961.s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2-23 12:10 , Processed in 0.063000 second(s), 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