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女士:看了早报12月5日表扬台后,她也想表扬南宁市北湖派出所的一名警察。11月24日上午8时许,她骑自行车送4岁多的孩子去幼儿园。到了秀厢秀安路口立交桥时,她把孩子放在阶梯上,转身去买早餐。哪知买了早餐后转身发现孩子不见了,她以为孩子自己走去幼儿园了。于是赶紧边往幼儿园走边找孩子,但来来回回找了几遍都未找到。9时40分许,她看到手机中有几个未接电话,回拨过去,幼儿园老师说,是北湖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在二手车市场旁看到孩子在哭,上前了解情况后,就把孩子送到了幼儿园。她赶到幼儿园时,警察已离开了。这几天她一直在打听,直至12月1日,她才知道送孩子去幼儿园的是北湖派出所的民警,但仍不清楚对方的姓名。在此,她想通过早报向那位警察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ngzb.gxnews.com.cn/html/2009-12/08/content_3238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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