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在中站区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一场特殊的审判正在进行。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位看上去有点清瘦的姑娘,和她并排站在一起的,还有一位中年男子。在辩护人旁边的桌上,贴着一张写有“翻译”字样的白纸,一位中年女子不时地用手语将法官的问话传递给那个姑娘和他旁边的那名男子。
姑娘叫小刘,1989年3月生,聋哑人;那名男子叫小王,1979年8月生,聋哑人。
小刘和小王是因涉嫌拐骗儿童犯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
【审判】
12月10日16时许,庭审正式开始。由于小王和小刘两人均为聋哑人,法庭专门从市特殊教育学校请来李老师做手语翻译。
根据指控,2009年2月上旬,西安籍聋哑人“飞龙”(另案处理)给被告人小刘4000元现金,让她帮忙找聋哑人参与其团伙实施盗窃,小刘遂找小王帮忙。2月22日15时许,小刘、小王通过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小赵(另案处理)将该校女学生妞妞(13岁)、丫丫(14岁)从学校骗至我市一家快餐店。饭后,小刘骗称带妞妞、丫丫出去玩,将两个人带至西安交于“飞龙”等聋哑人。由于妞妞路上不停哭闹,小刘及“飞龙”等人让其回家,丫丫则又被带至成都、昆明等地学习盗窃。后经警方全力营救,最终两个人回到亲人身边。
被告席上,今年刚20岁的小刘在与手语老师对话时,眼神迷茫。
18时许,经审理,法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小刘、小王犯拐骗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9个月。
【深思】
庭审时,人们发现,无论是受害人妞妞、丫丫,还是被告人小刘、小王,甚至包括小赵、“飞龙”等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都是聋哑人。
据了解,当民警前往小王家寻找小王时,其家人惊喜之余,竟不知他这几年在外究竟干了些什么事。而在西安小刘家,当问到小刘的情况时,其家人的表情更多的是冷漠。
“家庭关爱的缺失,让这些孩子渴望得到理解和尊重。生活中,只要你给他们一点点的好处,他们都会感激万分。所以这些孩子更容易上当受骗。”李老师说。
(文中涉案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