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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帖]“宝贝寻家”行动牵动千万人心   公安部和“两高”将统一打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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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の羊羊 发表于 2009-12-15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宝贝寻家”行动牵动千万人心  公安部和“两高”将统一打拐法律适用等标准

  图为59号宝贝与亲人团聚。(资料图片)

  □2009特别报道④

  本报记者 徐伟 本报见习记者 温泉

  罗佳俊轻轻地唤了一声“爸爸”,就这一声,足以让年近不惑的江西汉子易松青泪流满面。为了这一声,易松青在茫茫人海中已经找了5年。

  10月28日,公安部打拐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首批60名已被解救的未查清身源被拐儿童信息,以帮助被拐儿童找到亲生父母,这个行动被称为“宝贝寻家”。

  罗佳俊是“宝贝寻家”编号第59号的宝贝,是行动中找到亲人的第四个孩子。

  事实上,“宝贝寻家”只是今年4月9日公安部启动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的一部分。盘点即将过去的2009年,打拐专项行动无疑在公安工作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全国悬赏通缉18名人贩子相继落网

  “打拐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是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告诉记者,多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严厉打击这一犯罪。

  据了解,公安部分别在1991年、1993年、1995年和2000年,组织开展过4次大规模的打拐专项斗争。“前4次行动规模都很大,但受多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拐卖儿童妇女的犯罪活动没有得到根本遏制。”陈士渠说,这就决定了第五次打拐必须采取硬措施、新动作。

  “李明生,男,1950年12月生,河南省林州市人;林文周,男,1949年9月生,福建省福安市人;王英,女,1954年11月生,江苏省东海县人……”

  4月29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剑指在逃的人贩子。各大报纸、电视、网站纷纷报道,一时间10名人贩子俨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专门悬赏捉拿人贩子,这在打拐的历史上尚属首次,足见此次打拐的决心和力度。”陈士渠告诉记者,公安机关一共发了两批20个A级通缉令,目前已有18名人贩子相继落入法网。

   明确立案标准抓住破案黄金几小时

  此次打拐与以往不同的另外一点,就是公安机关对打拐志愿者的重视。

  在专项行动刚一开始,民间寻子网站“宝贝回家”的志愿者就被邀请与公安部的领导座谈。在会上,不少志愿者代替丢失孩子的家长反映了心声:个别地方儿童失踪不足24小时不立案,这往往贻误了解救被拐儿童的最佳时机。

  在5月7日公安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杜航伟明确表示,各地对儿童失踪、妇女被拐案件,要一律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对于调整立案标准后的警力保障问题,公安部授权派出所也可以管这类案件。

  “儿童失踪、妇女被拐的最初几小时,是查找失踪儿童、被拐妇女和发现犯罪线索的黄金时期。”陈士渠说,为尽快侦破拐卖案件,各地还启动了快速反应机制,就是接到报案立即立案、立即查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广东省已经通过这种方式找回1100多个孩子,四川省也已经找回1000多个。

   网上公布信息开通宝贝回家之路

  打拐难,找父母更难。

  陈士渠坦言,打拐行动既要打击犯罪,看破了多少案子,抓了多少不法分子,还要想办法把孩子送回家。为此,公安机关使出了“十八般武艺”。

  10月28日,公安部官方网站上首批公布的60名已解救的未查清身源被拐儿童信息,详细披露了60名儿童的照片、现用名、性别、被拐时间、体貌特征、案件主办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为的是架起父母与丢失儿童之间的桥梁。

  DNA检测技术也派上了用场。目前,全国有262个DNA实验室,公安部门从中挑选了41个重点实验室开展检测工作,各个地方在当地就可录入,不用跑很远的路。

  失踪、被拐儿童父母和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儿童分别有一个数据库,采集血样完全免费,两库的数据会自动比对。通过自动比对,已经帮助298个孩子找到了亲人。

  如今,“宝贝寻家”中已找到亲生父母的4名儿童的照片,均被标有“我回家了!”字样的卡通儿童所取代。

  形成打击合力公检法拟出台相关意见

  今年以来,中央综治办会同公安部制定下发了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检查考核标准,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治考核评比之中。

  与此同时,2009年8月,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5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部门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重点解救和保护流浪乞讨儿童。

  就在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了两起拐卖儿童犯罪死刑案件,两名罪犯被执行死刑。从2009年1月至10月的统计数据看,法院判决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重刑率均在60%以上,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45个百分点以上。

  “随着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目前我国反拐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面对已经取得的成绩,陈士渠感到些许欣慰。

  最近,陈士渠更忙了。他向记者透露,公安部正在积极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商,争取尽快针对当前的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形势出台一个指导意见,在法律适用、案件管辖、证明标准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定。

 

 

http://news.sina.com.cn/o/2009-12-15/073016774299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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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lih 发表于 2009-12-15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应该这样,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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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lih 发表于 2009-12-15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应当对虐待儿童的监护人取消其监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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