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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帖]社区贴出“售子启事”明码标价1万元 警方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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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の羊羊 发表于 2009-12-22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薛珍平)12月21日一大早,家住太原市杏花岭区剪子湾社区的居民们闹成了一锅粥,因为他们在社区的不少墙壁上发现了一份离奇的“售子启事”。

“售子启事”疑似炒作

启事写道:我叫刘大力(化名),42岁,河南省×××人,我的同居女友王鸣 (化名),35岁,太原市×××人,我们现住在剪子湾村富康苑南区×号楼×单元×室。我长年在此打工,但剪子湾村负责人直到现在都分文未付我的工钱,可怜的女友不得不多次向嫁在当地的姐姐求助,雪上加霜的是她近期分娩产下一子。虽然我也是敢作敢当的男人,王鸣更是不要名分勇敢地与我同居。我们的爱情很忠贞,但我们养活不了这幼小的生命,万般无奈,只得卖子换钱,孩子尚未满月,身体健康,售价1万,有意者请来电或来家中亲视均可,如有性别要求不符合者,可先交部分定金等待来年。电话:139××××3540130××××0075

“听说过寻人启事、寻物启事,也听说过售房启事,但是从来没听说过售子启事,明码标价1万元,如有性别要求不符合者,可先交部分定金等待来年。好像孩子是商品,可以自由买卖并提前预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少居民发出这样的疑问。

市民张先生对这份启事百般琢磨,觉得这事很蹊跷。“‘如有性别要求不符合者,可先交部分定金等待来年’这句话分明就暗含贩卖人口的意思。”也有市民怀疑这是一种炒作手段,目的是为了索要工钱。

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当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启事上的联系电话,当记者说明来意,试图更进一步了解情况时,接电话的男子称 “是有人搞恶作剧开玩笑”,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按照启事上提供的地址来到富康苑南区×号楼×单元×室,数次敲门后一直没人开。无奈,记者只得离开,并向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杨家峪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我们前往富康苑南区了解情况,但一直没有人开门,随后我们在对居民的走访中了解到,住在×室的男子是一名包工头,在和同居女友生下孩子后就不见了踪影。”杨家峪派出所民警王富明和宋鑫告诉记者,“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就此,记者咨询了山西晋泰律师事务所樊利军律师,樊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启事中的刘大力打算将自己的新生儿卖掉,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把人当成商品出卖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基本特征。”

 

 

http://www.sxgov.cn/shanxi/shanxi_content/2009-12/22/content_2785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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