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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岂能随便卖 触犯法律尚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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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卡o圭 发表于 2010-1-19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飘忽不定 于 2010-1-26 09:56 编辑

正义网山东1月19日讯(通讯员庄海英 王玉新)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依法对一介绍买卖儿童的颜某批准逮捕。 

  经审查,2009年9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陈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一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本案前已被逮捕)供述,曾在2009年8月通过颜某介绍,以四万余元的价格贩卖未满月男婴一名到东昌府区,许诺给颜某2000元“好处费”,实付200元。犯罪嫌疑人颜某于2009年12月11日被抓获归案。 

  颜某,男,56岁,文盲,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检察官提审过程中,颜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痛哭流涕,悔恨不已,说自己老实了一辈子,老了老了竟然因为“好心”联络双方买卖孩子而触犯了法律。 

  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根据现有证据认定:颜某以出卖为目的,介绍买卖儿童的行为,涉嫌拐卖儿童,符合逮捕条件,遂对颜某批准逮捕。

http://news.jcrb.com/anxun/qtaj/201001/t20100119_302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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