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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失败嫌儿累赘 狠心父亲自编自演"儿子失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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杲杲 发表于 2010-1-21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飘忽不定 于 2010-1-25 11:24 编辑

无法承担生活的重任,他抛弃了亲生儿子;无法面对家人的责难,他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儿子失踪案”;无法承受警方、媒体和群众带来的无形压力,他又把儿子“奇迹般”地寻回。近日,松江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狠心父亲遗弃亲子的刑事案件。
                       


  1 事业有成 养儿承业
  郑振华今年37岁,小时候家里穷,兄弟姐妹又多,他小学没读完就辍学了。刚满16岁,郑振华就外出打工,因为没学历又无一技之长,根本找不到工作。于是他开始自暴自弃,与社会上的一群小混混干起了偷窃的行当。没多久东窗事发,郑振华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这段劳改的经历对郑振华的人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刑满释放后,郑振华决定不再浑浑噩噩,要干出一番事业。碍于小学文化水平且坐过牢,找工作对他还是很难。经过数次失败后,郑振华认为既然做不成打工者,索性自己当老板。因为吃了没文化的亏,他选择了在老家开书店。因为年轻、不怕吃苦,他的书店经营得红红火火。经过几年的打拼,郑振华不仅娶妻生女,还买了房子和汽车,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看着自己的生意越来越好,郑振华却高兴不起来。原来,他觉得自己生了个女儿,女儿将来迟早要嫁人,那他拼死拼活干出来的事业就后继无人了。于是,郑振华有了再生个儿子的念头。他的想法得到了妻子的支持,2007年,他们生下了“超生”的儿子,取名乐乐。得偿所愿的郑振华又恢复了往日的干劲,在欢喜的同时,他也在考虑为儿子多打下点“江山”。听说上海能赚大钱,他便结束了老家的书店,带着积蓄和满怀壮志,和妻子儿子来到上海闯荡。
  2 生意失败 心生恶念
  想到松江大学城是个“知识密集”的地方,学生较多,郑振华觉得很适合开一家书店,何况凭着自己多年经营书店的经验,肯定很快能赚钱。说干就干,租店面、装修、进货,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很快新书店就开张了。
  不料从开门营业的第一天起,郑振华的生意就蚀本,有时候一天才营业100多元,连付水电费都不够,更别提租金。一家人的日常开销、儿子的昂贵奶粉、女儿在老家的读书费用、给父母的家用钱……都压得郑振华喘不过气来。更让他忧心的是,当初他在上海开店由于资金不够,还向亲戚朋友借了点钱,如今债主们也纷纷开始催他还债了。
  在种种压力下,郑振华的情绪跌到了谷底,他每天抽3包烟,在店里上网打游戏直到凌晨才回家,回家后倒头就睡。而全身心照顾孩子的妻子并没有注意到丈夫的变化。债主的电话一个接着一个,弄得郑振华心烦意乱,不懂事的儿子还不断缠着他要买玩具,不买就躺在地上哭闹。
  看着这个令人“讨厌”的儿子,郑振华后悔了,他后悔当初想要一个男孩,后悔当初想为儿子多赚点家产而来到上海。现在这个“超生”的儿子在他眼里成了一个永远填不满的 “无底洞”,除了会花他的钱,什么好处和好运都没有带给他。
  突然间,郑振华萌生了一个念头……
  2009年4月25日,郑振华发疯似地冲进家门对妻子说:“儿子不见了! ”妻子差点当场晕过去,哭喊着问:“怎么回事?怎么会不见的? ”
  3 儿子失踪 四处找寻
  郑振华沮丧地回答:“早上我带儿子一起去进货,他在车上睡着了。我想反正进货很快,就让他独自在车内睡觉。我保证我是锁了车门才走的,但是等我回来时,发现儿子不在车上,车门也被打开了。我找了很久,问了很多人,都说没看见孩子。不过我已经报警了,应该很快就能把孩子找到。 ”妻子哭得像个泪人,无论郑振华如何劝说都毫无作用,她坚持要出去寻找。
  郑振华只好陪着妻子出去找孩子,但是遍寻无获。正当眼睛红肿的郑妻觉得绝望无助时,一个好心人提议让他们求助媒体,上电视、登报纸,再借助网络迅猛的传播速度,靠全社会的力量来寻找,估计很快就能有下落。于是,在妻子的强烈要求下,郑振华马上向上海的一些新闻媒体求助,希望能够借助新闻媒体广泛的影响力,能有更多的群众提供儿子下落的线索,帮助他们早日寻回儿子。与此同时,郑振华还印了3000多份寻人启事,上面有儿子乐乐失踪时的穿着情况和近照,张贴到大街小巷、各个公交枢纽站、火车站等。亲戚朋友们知道这件事后,也都赶来帮忙寻找。
  每天都有人提供乐乐的线索,但都一一被排除了。转眼三天过去,事情毫无进展。警方还在大力搜索和侦查,妻子和亲戚们也未放弃任何线索和机会,媒体更在不停地宣传和报道乐乐的“离奇失踪”。看到大家的努力,郑振华却越来越忐忑不安,加上对亲人的愧疚和孩子的思念,他每天都游走在崩溃的边缘。
  4 找到儿子 露出马脚
  在轮番精神折磨下,郑振华偷偷拨打了浙江嘉兴某派出所的电话。
  “孩子找到了,在嘉兴的一家福利院!”郑振华兴奋地告诉妻子。“是真的吗?是真的吗?真的找到了? ”妻子拽着他的胳膊不停地问。郑振华回答:“是真的,我们现在就去把孩子接回来。 ”在得到丈夫的肯定后,郑妻也顾不得细问,夫妻俩立刻驱车赶往嘉兴。在嘉兴警方的陪同下,他们终于找到了失踪的乐乐。
  找到乐乐后,郑振华急忙到上海某派出所撤案。当他叙述完找到孩子的的过程后,机敏的侦查员发现了可疑之处,全国这么多地方,郑振华千不挑万不选,偏偏选择嘉兴某派出所询问?在警方不断的追问下,郑振华终于露出了马脚。他的答案令在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原来是他把亲生儿子乐乐扔在了嘉兴一居民小区内,是他自编自导自演了这一场 “两岁儿子失踪案”。
  生而不养,这种行为不仅有违为人父母者的责任和社会道德,更触犯了法律。松江区人民法院认为,郑振华对年幼的家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已构成遗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其能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今年1月,法院以遗弃罪判处郑振华有期徒刑9个月。



http://www.chinanews.com.cn/life/news/2010/01-20/20825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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