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6月2日电(记者吴书光)记者从山东省高院获悉,当前,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犯罪时有发生,以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罪为例,2015年这两类犯罪案件数量分别比2014年增长35.87%、23.2%。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国庆说,审判实践中,山东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对以未成年人为犯罪对象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拐卖儿童、强奸、猥亵儿童等暴力犯罪案件,继续坚持“零容忍”原则,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重判,该适用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2015年,全省暴力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32.3%,比普通刑事犯罪的重刑率高出二十个百分点。 山东省高院还公布了一批涉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其中山东滕州一对年轻情侣潘某、马某以2万元的价格出卖亲生女儿,分别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今年4月,滕州市民政局向滕州市法院提起撤销潘某、马某监护人资格的申请,法院当庭判决撤销被申请人潘某、马某对其女黄某某的监护权。 作为申请人滕州市民政局的诉讼代理人,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颜说,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当其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时,司法部门和法律工作者都应该主动站出来,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聚众斗殴等犯罪类型,占山东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四分之三。2015年以来,山东省未成年人犯罪有以下特点,如未完成高中教育的未成年犯罪人占犯罪主体中的绝大多数;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的案件数量增幅较大,其中绝大多数属于严重校园暴力伤害案件;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增长非常明显。(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