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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女子花8万多“网购”3岁男童 或涉嫌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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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6-7-23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住长沙高桥的唐女士是一名商人,前不久,一直想领养个孩子的唐女士在浏览网站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领养群,便申请加入群聊,不想认识了三岁男童斌斌(化名)的父亲,对方竟表示愿意将孩子送给自己。
    网络搜索“领养”关键字,亲生父亲第二天便送来孩子
    眼前这名虎头虎脑的男孩就是唐女士通过网络认领的孩子斌斌,虽说相处才十天时间,但孩子对唐女士非常亲近。
    唐女士回忆,7月10号上午九点,第一次在车站见到斌斌的时候,就被他乖巧的模样吸引,唐女士随即将身上携带的8万多元现金全部交给孩子父亲,并将斌斌带回家中抚养。
    回到家后不久,唐女士意识到这样的行为并不可取,希望和对方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来领养斌斌,不想,对方的态度却来了个180度大转弯。
    父母去年离异,孩子被判给父亲
    雨花公安分局高桥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介入调查并确定了孩子的身份,而与此同时,孩子的家人也在广东向当地警方报案。
    7月20日晚上,孩子的生母王女士在广东惠州警方的陪同下来到了高桥派出所,不过对于孩子被前夫送人的行为,王女士的表现十分淡漠。
    王女士说自己和前夫的婚姻并不幸福,两人经常产生矛盾,去年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年仅两岁的斌斌被判给了前夫,之后便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记者试图再次拨打孩子父亲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网络群成民间收养交流工具,以“领养”名义买卖孩子
    记者还发现,在网上只要输入收养、送养等关键字,便会跳出数百个网页。有的网站、论坛非常活跃,滚动发布各种收养、送养信息。 而“网络群”是民间收养最大的交流工具。
    事实上,不仅这样的送养、收养不合法,后续为了给孩子落户,还涉及到一系列伪造准生证、出生证明等问题。一些论坛和群上,有不法分子专门以伪造证件为生,一般一张出生证明价格在5000元左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涉及生父母的送养,只有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才可以,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确认,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201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也再次明确,“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警方表示,孩子父亲的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目前民警正在对他展开追查,而领养人唐女士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警方也正在进一步取证调查当中。
http://news.hangzhou.com.cn/shxw/content/2016-07/23/content_62523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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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6-7-23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QQ上“网购”了一名3岁男孩 9万元打水漂
潇湘晨报记者 陈斌 实习生 李昊朗 张沁 长沙报道
  家住高桥大市场附近的唐女士,一直想领养一个孩子。前不久,唐女士加入了网上的一个领养群,群中一男子表示愿意将3岁的儿子乐乐(化名)送给唐女士。两人见面后,唐女士给了男子8万多元抚养费。由于担心孩子是他人拐卖,唐女士想要男子和孩子做DNA测试,通过正规途径领养,但对方却避而不见,并威胁恐吓唐女士。无奈之下,唐女士只好报警。
  长沙雨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提醒,收养小孩必须走正规流程,否则有可能涉嫌犯罪,得不偿失。
  收养人:怕是人贩子,要求做亲子鉴定
  乐乐长得虎头虎脑,虽然和唐女士相处才10多天,但和唐女士非常亲近。唐女士说,她一直想要领养一个孩子,在浏览网页的时发现并加入了一个领养群。之后,在群中认识了一名男子男子表示愿意将儿子送给唐女士抚养,当时男子没有提出要钱,只说是为了孩子好。但唐女士表示,她也带过小孩,知道把孩子带到3岁也不容易,愿意给男子10万元抚养费,对方表示,钱不是问题。
  7月10日上午9时左右,双方按约定见面。见面后,男子一直在哭,唐女士看到乐乐被就吸引住了,将携带的8.9万多元现金交给男子后将乐乐带回了家。回家后,唐女士有些后悔,为了避免男子是人贩,唐女士表示要做亲子鉴定,想通过办理手续,以正规的方式领养乐乐。她与男子取得联系后,男子表示愿意做亲子鉴定。
  男童生父:发威胁短信后失联
  在派出所,唐女士再次和男子联系时,男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男子表示,唐女士给的钱已经都花光了,并且发信息威胁唐女士。
  唐女士出示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反正我已经死路一条。”“你等着鱼死网破那一天吧!我会让你们付出代价的,现在我已经生不如死了。什么都不会怕了。放心等着吧!我一定会找到你们的。哪怕坐牢出来我还是第一个找你们。我发誓。”
  据高桥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绍,男子姓何,目前仍未与他取得联系。
  男童生母:会争取孩子抚养权
  知道乐乐被父亲“卖掉”之后,乐乐的家人在广东报了警。7月20日晚,乐乐的生母王女士在广东惠州警方的陪同下,来到了高桥派出所。
  王女士表示,自己和前夫两个人经常闹矛盾,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两人于2015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她现在没有抚养权,将孩子接回去也是放在爷爷奶奶那里。她之后会争取抚养权,将孩子抚养长大。
  7月22日,记者从高桥派出所民警处获悉,目前乐乐已经被母亲王女士接走。高桥派出所表示,目前主要是配合广东惠州警方进行调查,现在已将孩子送还给生母。警方表示,孩子父亲的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民警正在对他展开追查,而领养人唐女士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警方也正在进一步取证调查当中。
  福利院:收养有规范流程
  “收养、送养不能市场化。”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业务科副科长夏玉芳建议,私自收养对孩子后续的上户、上学、就医都有很大的困扰。希望大家能够把小孩通过正规的渠道送进福利院,然后通过福利院,正常合法的领养小孩。
  据夏玉芳介绍,首先是收养人带着有效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来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登记,然后福利院根据登记的条件进行初选,进行家庭评估,合格的就进行配对,根据孩子的情况和收养人的意愿,配对成功之后就可以进入正式的收养程序。
  1.收养人提供的证件:收养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及身体检查证明。
  2.送养人提供的证件:身份证、同意送养书面意见、家庭特殊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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