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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
民国38年(1949年)4月,南通市属南通专区专员公署领导,下辖8个镇1个郊区17个乡。
1950年5月9日,南通市改为苏北行署直辖市。12月,市内设天生镇、文峰镇、西被镇、唐闸镇、山芝镇、中心镇、公园镇、统治镇8个镇。郊区办事处下辖17个乡。
1951年,南通市撤销镇建制和郊区,设城东区、城西区、城中区、城南区、唐闸区、钟秀区、芦泾区、狼山区8个区和直属天生港镇。
1953年1月,南通市辖城中、城东、城南、城西、唐闸、狼山、钟秀、芦泾等8市区及天生港镇。
1953年4月,南通市辖城东区、城西区、唐闸区、钟秀区、芦泾区、狼山区等6市区和直属天生港(撤销城中区、城南区,分别并入城东区、城西区)。
1954年,撤销钟秀、芦泾、狼山3区,成立郊区。南通市辖城东区、城西区、唐闸区、郊区等4个区和天生港直属镇。
1955年11月,城东、城西2区合并为城区,天生港、姚港、任港合并建立港口区。12月,撤销城区、港口区、唐闸区和天生港镇,分别设立端平桥、新城桥、南城门、湾子头、寺街、唐闸、天生港、任姚港、狼山等9个街道办事处。郊区建制不变,辖闸东、闸西、褚准、城港、紫新、学田、经衡、钟秀、任港9个乡人民委员会。
1956年6月,撤销郊区人民政府,其工作分别划归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人民委员会办理。
1958年7月5日,南通市划归南通专署领导。其行政地位实际未变,城区分建红旗、英雄、卫星、先锋4个公社。
1959年4月,英雄、红旗公社合并为城区公社、卫星公社改为唐闸公社。5月,先锋公社改为天生港公社,市郊建立五山、东方红、东风3个公社。10月,东风公社分为城闸、港闸2公社。
1960年4月,城乡合一,划并为城区、唐闸、任港、天生港、八厂、五山等6个人民公社。
1961年4月,城乡分开,市区分建城区、唐闸、天生港3个公社;市郊分建五山、八厂、钟秀、闸东、港闸、芦泾、任港7个公社。11月,市区设城中、端平桥、湾子头、新城桥、唐闸、天生港6个街道办事处。
1962年6月25日,南通市改由省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
1968年市区建城中、城西、城东、城南、朝阳、天生港6个公社,市郊建红旗、工农、东方红、红卫、胜利、东风、向阳7个公社。
1979年5月,南通市设城中区、港闸区、郊区3个市辖区。
1983年3月16日,城中区与港闸区合并为城区。5月30日,建立唐闸镇、天生港镇,归城区人民政府领导。
1983年实行市领导县新体制后,南通市辖海安、如东、如皋、海门、启东、南通等6县及城区、郊区2区。
1987年,南通市仍辖6县2区。同年lO月7日,撤销郊区的狼山乡和城区的狼山办事处,以其原辖区域设立狼山镇,实行镇管村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