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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必读]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友情提示】

 火..   [复制链接]
大树 发表于 2010-3-14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友情提示】


各位志愿者、受助者:

      鉴于本协会属于松散型管理的模式,主要以网络工作和现实协助相结合与犯罪行为进行斗争,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为了保证大家的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个人之间不得互相借款、借物,不发生经济往来;志愿者不得以困难、生病、生意被骗、钱包被偷、出车祸等等借口向志愿者或受助人借钱或暗示对方自己需要资助。

      2、志愿者之间避免互相打探对方资料和个人信息,志愿者本人要保守个人信息秘密,以确保个人人身安全;

      3、互相见面或活动时,须3人以上,异性见面3人以上并向群管备案。志愿者活动发生的费用实行AA制。

      4、属于协会安排的工作,志愿者有义务对外保密;杜绝向非协会人员泄露受助人求助信息和资料。

      5、严禁在志愿者群中为未经协会核实的救助对象发起募捐;凡此类募捐均属私自募捐。

      6、如受家长或者受助人委托核实线索时,需要提前向协会说明情况,如确有必要,须经协会批准后实施,该费用由协会承担;志愿者不准收取家长或者受助人的任何费用。

      凡发现或者发生的异常情况,志愿者有义务和责任及时向协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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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3-14 22:27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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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哥 发表于 2010-3-2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树叔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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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3 17:54
皮皮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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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 发表于 2010-7-3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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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3 17:58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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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3 18:15
非常严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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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茶 发表于 2010-7-3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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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友良 发表于 2010-7-3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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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3 20:57
支持!

              大树底下好乘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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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0-7-3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的赞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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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喱小丑鱼 发表于 2010-7-5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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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妮 发表于 2011-4-21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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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炼涛 发表于 2011-4-27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麻烦,但还是支持工作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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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5-2 15:05
晕啊想好了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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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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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星语 发表于 2011-5-14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zhouzhou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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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玫瑰 发表于 2011-5-14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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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11-6-13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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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莉 发表于 2011-6-15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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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福 发表于 2011-6-25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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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弥兵种 发表于 2011-7-11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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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声 发表于 2011-7-12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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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宝贝 发表于 2011-7-12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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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阳光 发表于 2011-7-13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定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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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凡 发表于 2011-9-7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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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寻觅 发表于 2011-9-8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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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9-30 11:32
真棒;牢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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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er86 发表于 2011-10-5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的赞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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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玉玫瑰 发表于 2011-10-7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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