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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女子两万元卖了亲生女儿 转身花两千买了只宠物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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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文 发表于 2016-12-27 10: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湖北美文 于 2016-12-27 10:40 编辑

女子两万元卖了亲生女儿 转身花两千买了只宠物猫[size=0.7em]2016-12-27 08:44 钱江晚报

资料图(图文无关)

原标题:两万元卖了亲生女儿转身花两千买了只宠物猫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嘉善一对小情侣却以没稳定工作、养不起孩子为由,在网上叫卖孩子。

奇葩的是,在用亲生女儿换来2万元钱后,他们竟转手就花2000元买了只宠物猫。

钱报记者从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还不是他们第一次卖孩子,之前这个90后未婚妈妈还私下非法卖过一个女儿。

近日,这名枉为人母的女子被嘉善法院判刑,而孩子爸爸也被嘉善检察院追诉获刑。

父母反对未婚生子

小情侣竟把亲生女儿卖了

丁某,1990年生,今年26岁,嘉善人。

她的男友贾某比她大一岁,也是嘉善人,两人自2009年相恋后生活在一起。

不过,两人都没稳定工作,贾某又有盗窃前科,双方父母一直不同意两人交往,所以他们也一直没登记结婚。

2013年6月左右,丁某怀胎快十个月了。

孩子即将出世,可这对小情侣竟连住院生孩子的钱都没,更别说抚养孩子的钱了。因为双方父母也都反对这桩婚事,他们也不能向家里开口。

两人想到,社会上有些膝下无子的人愿意花钱买孩子,他们竟萌生一个荒唐的想法:把孩子生下来卖了。

于是,他们在一些专门收养孩子的论坛、QQ群发布信息,声称有位即将临盆的年轻产妇,没能力抚养孩子,寻找买家。

很快,有买家联系他们。他们对比后,找了个出价高的江苏徐州的买家,双方在QQ上以2万元的价格谈妥。

过了预产期后,在买家安排下,丁某在山东的一家私立医院剖腹产生下一个女儿。

没坐月子,拿到2万元钱后,丁某就和贾某回了嘉善。

庭上检察官问两万元去向

回答称花2000元买了宠物猫

近年来,公安部一直在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这个原本私下的交易,被公安部门发现了。

这桩拐卖儿童案浮出水面。

在法庭上,未婚妈妈丁某竟无悔意,“我们也是逼不得已,都没稳定工作,只能将孩子送给好人家抚养,这是为了孩子好。”

而孩子爸爸贾某也狡辩称,“我们养不起,而且是将自己的孩子送人,2万元是对方给我们的营养费而已。”

检察官问,“2万元都花在哪里了?”

贾某称,“吃用开销上了,还花了2000元给她(丁某)买了只宠物猫。”

这一回答让人大跌眼镜,自己亲生女儿没钱养,竟然有钱养只宠物猫?

丁某说,当时正好看到网上有人卖宠物猫,她很喜欢,手边有了钱就买了。

“这是给她的心理安慰,让她有个寄托。” 贾某回答称。

这个未婚妈妈竟然

还卖过一个亲生女儿

事实上,检察官深入了解发现,这其实是丁某的第二胎,而她第一胎也是个女儿,竟然也被她卖掉了。

第一个女儿出生是在2012年4月,当时丁某正好和贾某闹矛盾,耍脾气的她背着男友,自己私下找了买家,即将临盆时去河南生下了孩子。

据她交代,河南买家给了她1万元,但包车费花去了3000元。

检察官告诉记者,这对小情侣分分合合多次,感情也不太稳定,在无稳定工作、明知自己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时隔一年,又生孩子,竟又将孩子卖掉,性质实在恶劣。从交流上来看,这个未婚妈妈的亲情观念淡薄。

经嘉善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嘉善法院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丁某有期徒刑5年;而贾某全程参与卖第二个孩子的全过程,据此,检察院对其追诉。

近日,贾某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记者了解到,贾某不服判决,正在上诉中。

【相关新闻】

徐州一对夫妻6万块卖掉亲孙子,称卖孩子买房子一举两得

资料图(图文无关)

现代快报消息,徐州铜山区何桥镇一对老夫妻把自己未满4个月的孙子卖了6万元,他们和联系买家的中间人以及买孩子的夫妇共9人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8月11日,铜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儿子把怀孕的小女友带回家

徐某是徐州铜山区何桥镇的一个农民,1950年生人,早年丧妻,有一个儿子。2002年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从四川来徐的妇女王某,两人认识不久后同居。可没过半年,王某被突然公安机关逮捕,原因是她曾在重庆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案发,后被判刑5年。直至2007年王某刑满释放,徐某依然对她不离不弃,两人生活在何桥镇,家里承包了二十亩地,养了十几只猪,一年收入5、6万元,日子还算是不错。

2014年,徐某和王某发生矛盾,两人闹起了离婚,起因又是王某犯罪。2014年3月,王某假称自己丧夫,让同伙把自己介绍给单身男性,以结婚要彩礼为由进行诈骗,后经法院审理,2014年11月她被判处拘役5个月。不仅如此,徐某自己也因为王某触犯了刑法,他明知王某涉嫌犯罪,依然为其提供隐藏场所,帮助王某逃避抓捕,构成了窝藏罪。

徐某气愤难耐,在2014年底向王某提出离婚,可王某却因为婚内财产分配的原因,坚决不同意离婚,两人闹得不可开交,徐某一怒之下来到了当地派出所,他向民警举报称,王某拐卖儿童。王某拐卖了谁?徐某的话让民警大吃一惊:王某把徐某的孙子给卖了6万块!事情发生在3年前。徐某的儿子在2013年春节时突然带回家一个女朋友。这个女朋友当时还不满十八岁,徐家人难以接受的是,她还有了5个多月的身孕。但毕竟儿子已经把人带回来了,徐某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让儿子和女孩一起住在家里,想先把孩子生下来,等“儿媳妇”到了能领结婚证的年龄再把儿子的婚事办了。

可谁知女孩刚来没几天就和王某产生了矛盾,“婆媳”二人经常拌嘴,徐某的儿子只好带着怀孕的女友搬到别处居住。徐某此后几乎就再没和儿子联系过。2013年7 月间,徐某的儿子突然打来电话,他告诉父亲:女友正在医院里生孩子,生产过程中产妇大出血,现在急缺5000元救命钱。徐某和王某急忙带着钱赶往医院,可到了医院才得知,“儿媳”因为难产大出血去世了,生下了一个男婴。

6万元把孙子卖给他人

当时徐某的儿子也不过21岁,根本不会照顾孩子,孩子由徐某和王某照料。孩子出生后被诊断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缺钾。实际上这是新生儿的常见症状,大多数情况下用药一段时间就可痊愈。但徐某和王某却觉得这个孙子得了严重的病,养着也是个累赘,于是两个人竟然商量起给孙子找个“下家”,打定了卖孩子的主意,而这个时候,徐某的儿子已经到外地打工去了。

最终,王某和徐某两人,通过邻居周某、“媒婆”方某等人,找到了买家王某,王某和妻子有两个女儿,但他们很想有个儿子。最终,两人看孩子没有毛病,“长得不傻”,当即支付了6万元,抱走了孩子,双方还签订了“协议”。

6万元中的其中1万当时就让几个中间人分了,虽然是孩子的“奶奶”,王某却还从中拿了2000元,她把5万元回家交给了徐某,告诉他这是卖孩子的钱。后来这些钱,老两口用于给徐某儿子买房子。徐某说,儿子还年轻,带着孩子不好再找对象,现在孩子卖了房子也买了,一举两得。

徐某的儿子曾听父亲提过卖孩子的事情,他告诉徐某卖孩子是犯法的,徐某和王某卖孩子的时候他在外地打工并不知情,当回到家发现孩子不见时,徐某告知孩子“送人”了,这个年轻的父亲竟然也没有深究……

但按照法律规定,被拐卖的儿童必须要进行解救,案发后孩子被接回了徐家。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王某和徐某拐卖儿童罪成立,他们将被处5到10年的有期徒刑;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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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梦恩 发表于 2016-12-27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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