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大男婴在母亲怀里当街被抢 根据搜狐网报道,2016年12月11日下午14时许,南安市公安局接到王某报警称:当日下午13时51分许,其未满三个月大的儿子康某在南安市水头镇步行街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接到报警后,南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大要案侦破机制,组织精干警力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搜索被拐男婴的下落。在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及相关部门、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三明市沙县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经过7个小时的全力攻坚,犯罪嫌疑人张某、涂某群、陈某进相继在南平、沙县落网,被拐男婴康某被安全解救。 二、拐卖儿童和拐骗儿童区别 1、概念及含义 拐卖妇女、儿童罪: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其中的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骗儿童罪: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依据中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人。 2、二者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范围广,既可以是成年妇女,也可以是儿童。 3)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http://www.fabao365.com/xingshi/161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