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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济南弃婴"佑晴"家人找到:孩子因先天视力障碍被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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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诚 发表于 2017-3-21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7日下午,本报11日报道的被遗弃女婴“佑晴”的家人,在东关大街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来到济南市儿童福利院办理弃婴接回手续。通过DNA认定重新确立亲子关系后,佑晴又重新回到“扔掉”自己的母亲怀抱!记者采访得知,“佑晴”有先天视力障碍,而民警也表示,对于遗弃女婴的祖父和母亲不再做出处理。 墙根发现时浑身滚烫

  3月9日15点42分,东关大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在省物价局对面一个相对隐蔽的墙根处,发现了两个大型旅行包,其中一黑色旅行包内装有一名被粉色被褥包裹的婴儿。民警经过现场初查,确认婴儿尚有生命体征,但呼吸急促,浑身滚烫。送医后经过检查,确定这是一名尚未满月的女婴,而其体温已经高达40.6摄氏度,并伴有肺部炎症,于是立即进行了降温处理。

  事发时,民警调取了现场周边监控,发现在当日15:03,有一男一女将女婴遗弃在该处后,匆匆离开。于是,东关大街派出所联合中心医院医务处第一时间联系了济南市儿童福利院。福利院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救助规定,给女婴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吴佑晴。

  孩子是爷爷、妈妈抛弃的

  东关大街派出所民警根据在处警现场调查掌握的相关线索,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相关手段联系到了“佑晴”父亲。据东关大街派出所郎卫华所长介绍说,“佑晴”父亲称自己当时正在出差,3月9日是自己的父亲和孩子的母亲决定携“佑晴”到北京求医,中途在济南停留。

  “佑晴”的爷爷和母亲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于当日15时左右,将“佑晴”遗弃在省物价局门口。他听说后也埋怨妻子和父亲,表示要接回孩子。

  按照程序,一旦送到福利院的孩子,要想领回需要证明是亲子关系。于是3月14日,佑晴的爷爷、母亲到所配合调查,按照相关规定,民警提取了血样送检,进行DNA亲子鉴定。

  母亲产后患上抑郁症

  3月16日,经DNA鉴定,依法确定了“佑晴”和父母的亲子关系。3月17日下午,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佑晴”被父母和爷爷来到济南市福利院。履行完相关手续,接回“佑晴”之前,工作人员特别要求“佑晴”的父母先行签署了一份《承诺书》,承诺不再遗弃孩子。

  父母接过了“佑晴”,一家三口团聚,现场安静的没有一丝声响。被母亲拥入怀抱的“佑晴”,竟然开心地笑了。孩子的笑让妈妈泪如雨下。爷爷也赶来接她,看着孩子,老人的泪也止不住往下流。

  19日,东关大街派出所通报会上,当时处理此案的王慧敏介绍说,发现“佑晴”后,通过医院的检查发现孩子具有先天性的视力障碍,“这个是先天性的,很难短期内治疗改善。”据了解,2月25日,“佑晴”在外省某县出生。孩子的父亲讲,“佑晴”是二胎,出生后发现有视力障碍,孩子母亲接受不了,“当时孩子父亲还带着母亲的病历,证明孩子母亲生产后得知孩子有视力障碍,患上了产后抑郁症。”民警王治国说。

  佑晴的母亲到派出所后介绍说,当时把“佑晴”放在物价局门口后,“回去后也是后悔,但当时知道孩子有视力障碍,非常崩溃。”

  警方进行了人性化处理

  本案中,孩子的母亲和爷爷遗弃了孩子,本来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警方可以给予拘留处理。

  民警王治国介绍说,“处理案件在考虑法律效果的同时,也考虑社会效果,所以层层汇报,对其遗弃行为不予处理。”他说,孩子还离不开母亲,母亲又有一定的抑郁症,“经过交流,母亲也悔改,并且也承诺不再遗弃孩子,好好给孩子治疗。”

  对此济南采访了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律师李安南,他介绍说,遗弃罪是一种结果罪,需要达到损害的后果,包括造成孩子重伤或者死亡,否则一般不会做刑事犯罪处理。虽然可以对遗弃的父母进行拘留和罚款,但是警方也可以人性化处理,和该案的处理一样。

  (生活日报记者 李培乐)http://sd.sina.com.cn/news/b/201 ... ycnpiu91467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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