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795|回复: 0

[一般新闻] 日本收养被拐孩子可判十年

[复制链接]
战士 发表于 2017-4-21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句话放在日本拐卖儿童犯罪现状上同样适用。日本买卖儿童的交易极少,因为有完善和便利的收养制度,很多无法生育的家庭不需要通过非常渠道也能收养到孩子。
  日本很多儿童失踪的案件不是被拐卖,而是被诱骗、监禁等。因此拐卖儿童也被称为“诱拐未成年人罪”。日本《刑法》规定,凡以诱惑的语言或手段,将未成年人诱入自己支配的住宅、公寓等,该罪就成立。
  相较于中国等国对诱拐儿童最高可判死刑,日本的处罚并不重,但日本“拐卖收养同罪”,即收养被拐卖儿童最高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因此日本人不敢收养来路不明的孩子,拐卖儿童的“生意”无法做下去。
  一些心理失衡者、不良嗜好者等还是把魔爪伸向了比自己弱小的儿童。例如,日本曾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一位初中男生因为对学校、家长失望,诱拐了一名小学三年级男孩,将其领到一处屋顶推下,致其摔死。
  为应对类似对儿童的诱拐伤害案件,日本除了依靠法律力量,家庭也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学校和家长平时教育孩子“不和陌生人说话,不接受陌生人糖果等礼物”等;家长给孩子双肩书包背带上安装蜂鸣器,遇到纠缠不休的大人,可摁响蜂鸣器,引起注意;科学家研发出一种只有三个按键的儿童手机,用来连通家长、老师和警察。手机的GPS定位功能与家长手机连通。
  对于不幸失踪的儿童,日本遍布全国公共场所的摄像头将发挥作用。一旦警方接到报警就会调取监控录像进行追查,各地警所及车站内告示栏上,都会贴出失踪孩子照片。由于日本国土面积不大,人群居住地集中,日本的儿童失踪案破案率很高。▲
http://paper.people.com.cn/smsb/html/2017-04/21/content_1768118.ht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2-4 16:40 , Processed in 0.034996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