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赣州市有关部门开展了一次模拟防拐骗测试:工作人员随机选取了幼儿园、小学、超市、火车站、公园等5个地点,通过问路,谎称是孩子家长的朋友,利用零食、玩具等方式对孩子们进行模拟拐骗。一共测试了50名年龄在3到10岁的儿童,其中有42名孩子被模拟拐走,只有8个孩子没有被拐。 这则新闻引发网友的争议,有网友说,社会的责任是营造安全的环境,而不是让孩子去分辨好人、坏人。也有网友反驳称,教育就是要让孩子适应人类社会。当然,也不乏“拐卖死刑”的极端说法,以及“各司其职”的和事佬言论。 “防拐测试”争议的背后,是心灵上的焦灼。对于家长而言,是给孩子传递一种这个社会很安全,应当相信他人的信息;还是给孩子传递一种社会很乱,不要相信陌生人的意识。其中的尺度如何拿捏,孩子的接受程度会怎样,往往是不好判断的,绝非网友一句“让孩子适应人类社会”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而且,理想状态应当是,人在生活中会觉得舒适,绝非是培养一种提防他人的习惯才能适应社会。同样,孩子接受的教育,关乎他们的成长,关乎他们未来的办事方法。如果可能,人们更希望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信任,绝非相互提防的。 可是,“打拐”几十年,“拐”还远未绝迹,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家长在教育孩子如何判断、该不该信任其他人这方面,还是要拿捏尺度的、需要继续焦灼下去的,除非真的达到社会环境的绝对安全。 那么,能否有一个一蹴而就的方法,或者说一个单一的解决方案呢?像网友说的那样,“拐卖即死刑”。可人们都还记得,曾经网上曾出现过对此的讨论。 “拐卖即死刑”显然是一种极端观点,而且针对拐卖儿童的定罪判刑并不轻。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719件,对1296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达56.59%。 还需要重申的是,这其中有不小的一部分,是亲生父母所为,我们能找到这样的新闻:当一个拐卖儿童的案件告破,却发现其中“大部分被拐儿童系被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据说,个别地区有这样的说法:“生孩子比养猪赚钱”。 无论真假,这种说法,以及上述数据都说明,在重刑之下,拐卖儿童案件频发的根源其实是经济问题。也就是说,即便我们在买、卖等各个环节都把工作做细,提高违法成本,可能仍无法杜绝儿童被拐卖。 可能,真的要像《儿童权利公约》提到的,“应采用一种全面的方法来消除引发性因素,其中包括发展不足、贫困、经济失衡、社会经济结构不公平、家庭瘫痪……从而有助于消除买卖儿童。” 当然,这一结论很无奈,也似乎让人泄气,对这种类似于宏大叙事的讨论,不是那些高呼“拐卖即死刑”的网友所擅长的。空谈“适应人类社会”、“安全的社会环境”也可能毫无意义。 事实就是如此,没有单一或简单粗暴的解决方案,但我们或许能达成一个初步的共识,教育孩子事事都留有戒心,绝非常态,应是当下的无奈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