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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骨癌急需救命钱 74岁老太济南卖孙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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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遇别离 发表于 2010-4-12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日上午,在济南市泉城广场,一名女士打出“卖女救父”的牌子,引来众多市民围观。有人公然卖孩子?在报警后,该女士被泉城路派出所民警带回所里,这位大妈表示,她之所以要卖孙女是为了给儿子治病。当相关部门表示要帮助她时,这位老人又坚决表示,除非你现在给我钱,不然我出去还得卖孙女。
  当天上午11点钟左右,记者见到了准备卖掉自己孙女的王大妈。据王大妈介绍,她卖孙女也是迫不得已,自己的独生儿子得了骨癌,现在住在济南市军区医院,急需要5万元手术费。为了给儿子治病,王大妈和儿媳想尽了办法筹钱,去年新盖的房子也已经卖掉了,亲戚们都借遍了,她们甚至还到邻村挨家挨户的请求帮助。但筹到的钱也只够儿子住院的费用,手术和后期治疗的费用仍然没有着落。实在无计可施的王大妈和儿媳商量以后,决定卖掉自己的孙女来给儿子治病。
  派出所民警告诉她,无论什么原因,买卖儿童都是违法的。随后王大妈被送到济南市救助站,然而当救助站工作人员提出送她们回家时,王大妈却坚决表示,“除非你给我们钱,或者帮助我儿子看病,不然我出去还会继续卖孙女。”
  救助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经济条件和相关政策所限,他们现在只能为王大妈一家提供食宿和回家的车费,至于医疗费用只能依靠社会上的好心人来帮忙。
  ■ 律师说法
  这样做太极端
  王大妈为给儿子治病卖孙女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违法呢?如果违法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如果王大妈被判刑,这家人以后该怎样生活呢?为了理清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的徐景山律师。
  徐律师告诉记者,拐卖儿童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是否构成犯罪,关键要看出卖小孩的人是否有出卖的目的,这种主观目的需要行为来证明。王大妈虽然有出卖儿童的行为,但不是以谋求私利为目的,而是为了救助孩子的父亲。同时,也是为了给孙女找一条活路,而且最后并没有真正把孩子卖出去,没有构成犯罪事实,只能说是违法行为。“但她的行为太极端了。”
  ■ 专家说法
  应该加强民生保障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听到了这件事情以后,第一句话就是“太不应该了!”王教授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原因还在于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目前,社会保障、社会支持还远远不够,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存在脱节,民生保障和医疗保障也远远不能满足现在中国社会的发展水平。王教授告诉记者,社会的发展应该是从经济水平和民生保障两方面来衡量。尽管,现在我国正在大力关注民生保障,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见习记者 陈晶)
  ■ 记者手记
  请帮帮他们吧
  从进入救助站的大门到记者离开,短短两个小时的时间,王大妈一共哭了三次,而她的儿媳也没有停止过哭泣。老伴早逝、独子重病,对于一个已经74岁高龄守寡20余年的老人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儿子是王大妈家的顶梁柱,也是维系王大妈、儿媳、孙女之间关系的唯一纽带。如果儿子有什么意外,一个曾经美满、幸福的家庭就将彻底成为当事人心中的回忆。王大妈卖孙女固然有错,但这反映出一个无助的老人是多么需要社会的帮助。希望社会上的好心人能拿出你们的爱心,帮帮这可怜的一家。


来源:http://www.sdnews.com.cn/news/2010/4/12/885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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