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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亲生父母家贫获救后又回养父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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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7-12-12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间: 2007-12-12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彭姣时、唐红杰

 大朗“3·23”

  儿童拐卖案

  追踪报道

  文/记者 彭姣时、唐红杰

  主角:余杰

  始终记得“我在树下玩沙,就被人抱走了”

  昨天下午,在热心的余立国的帮助下,记者采访到了几户在“3·23拐卖儿童案”中受害的家庭。

  余立国的儿子余杰是在2005年11月被拐走的,当时只有4岁。余立国告诉记者,儿子现在都还记得被拐的情形,“每次走过家里附近的那棵树,余杰就常会说:‘我当时就是在那棵树下面玩沙,就被人抱走了。’”

  被拐卖的孩子基本上都挨过打,余杰也不例外。余杰被领回的那天晚上,余立国搂着儿子说话,余杰告诉他:“我想妈妈了就哭,然后他们就打我让我不要哭,我就不敢哭了。”和记者说这些时,余立国皱着眉头,难过得直抽烟。

  “孩子被领回来之后,性格变得很怪了,跟别人很难相处。”有一次,余杰调皮胡闹,余立国说:“你不听话就打你。”余杰就说:“你打我我不怕,被拐的时候他们打我都不怕。”更令余立国担忧的是,有一次他对余杰说了句重话,他就拿起一把小刀在自己的手掌中间划了一条很深的口子,“血流了很多,但他没有一点哭的意思。从那以后,我再不敢对他说句重话了。”余立国很无奈。

  获救儿

  童回访

  1

  最新进展

  10日,“3·23儿童拐卖案”5名罪犯一审获刑(详见本报昨日A23版相关报道)。昨日,大朗镇公安分局叶耀田队长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又解救出来了一个小孩,由于还没有找到父母,小孩暂时未被认领。

  而与此同时,他们正在追捕“3·23儿童拐卖案”中另一名重要案犯,该案犯专门负责介绍买家,抓到这个中转人将有助于寻找到其他被拐儿童。而根据东莞寻子联盟统计,2002~2007年东莞至少有500个小孩失踪,“3·23儿童拐卖案”中获救的8名儿童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叶耀田表示,目前仍有几十个人奋战在解救被拐儿童的路上。

  仍有一个孩子未找到亲生父母

  今年六一,被解救的8名小孩中有7人经DNA比对,与父母相认。但昨天,记者从公安分局获悉,林龙翔依然没有亲生父母的消息,至今还生活在养父母家中。

  据介绍,林龙翔在福建的养父母已从东莞市福利儿童院办理了领养手续后,悄悄把林龙翔接走了。

  在东莞公安打拐专案组的努力下,大朗“3·23”儿童拐卖案中,有8个儿童获救,除了林龙翔因找不到亲生父母被养父母领养外,其他7名儿童在今年六一都回到了自己父母身边。半年过去了,这些孩子们过得如何?记者昨天对他们进行了回访。让记者寒心的是,拐卖后留下的“后遗症”仍在折磨着部分受害家庭:因嫌弃亲生父母家境贫寒,王怀明被送回养父母家。

  12月10日,东莞市法院一审对大朗“3·23”儿童拐卖案进行宣判,首批5名罪犯因拐卖儿童罪名成立,被判7年至14年半有期徒刑不等。然而,宣判后,5名罪犯中有4名表示判刑过重,要求上诉,并替自己辩解称:“我只是作介绍,不是拐卖儿童。”

  ●杨红琼:

  14岁被拐

  20年后变成人贩

  在临时关押室,记者有短暂机会接触这些都已为人父母的罪犯。

  杨红琼,今年35岁,贵州省毕平市人。今年4月17日,对她的抓获和审讯,成了侦破“3·23”儿童拐卖案的关键点。经查证,杨红琼参与了两宗拐卖案,拐卖两名儿童。

  但昨天宣判后,杨红琼就一直“诉苦”“叫冤”,对“拐卖儿童”的说法一直矢口否认,称:我事先根本不知道是拐卖小孩,是隔壁邻居叫我介绍。

  让人惊讶的是,杨红琼的经历比较特殊,她本身就是个被拐卖的人。14岁时,人贩子将她从贵州卖到福建省莆田给人做媳妇;至今,她没回过贵州,没再见过父母。16岁,杨红琼就生了一个儿子。七年前,她老公又离家出走。

  记者:你自己有这么悲惨的经历,为什么还要去拐卖别人的小孩?

  杨红琼:拐卖儿童是很重的罪。但我真的没有拐卖小孩啊。我之前不知道是拐卖,我只是替别人介绍一下。

  记者:你服判?

  杨红琼:我现在有两个儿子,一个18岁,一个4岁,都在读书,没人照顾他们。我想求法官对我轻判。

  与罪犯面对面

  主角:何小龙

  养父每来看小龙一次,其亲父就感到又受一次伤害

  何德明告诉记者,他永远忘不了小龙被拐的那天,他那天加班很晚了,他母亲让他去睡一会,“也就十分钟的时间就不见了”,当时想小龙那么大了,可能是跑到哪里玩了忘了回来,但等到十二点还是没有回来,就急了,然后出去找,一直没有找到,听说大朗丢孩子的比较多,就知道出事了。

  幸运的是,儿子今年在广州找到了。孩子被领回家后,何德明看到小龙养父家里没有孩子,来求他想见孩子一面,就同情他让他见了,但次数多了,心里面就不是个滋味。更令何德明想不到是,每当小龙调皮说了他两句的时候,小龙总是说:“我不在这里了,我要回广州去,他们待我好。”何德明对记者说:“小孩子不懂事,但心里总是很烦。”从此以后,养父过来看小龙一次,何德明就感到受到一次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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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显忠:几年里分得七八万元

  唐显忠,今年35岁,四川广安人,小学文化程度,是该案件中的主犯之一。

  记者:你怎么想到去拐卖小孩的?

  唐显忠:我在福建打工认识了洪阿姨(指洪明华)之后,有一次她问我能不能找到小孩子,带到福建卖掉,比打工拿的钱多,我才开始的。

  记者:一般能分多少钱?

  唐显忠:卖小孩,我们有一个价钱,一个小孩大概是一万块钱左右。卖的时候再根据买家的具体情况进行讨价还价。几年里,我分到七八万元,最多的一次分到7000多元。

  记者:你们去卖时都怎么说?

  唐显忠:我们一般都是以是自己亲戚的小孩的名义卖出去的,养不起了要卖出去。这样说,是怕别人怀疑不买。

  记者:干这事,不觉得缺德?

  唐显忠:我们卖给人家,一般都是家里有个女儿,但又很想要个男孩。我这样是帮他们的忙,圆他们的儿子梦。

  记者:听说你有个11岁女儿。作为一个父亲,你拐卖别人孩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们的痛苦?

  唐显忠:当时没想那么多。

  主角:王怀明

  觉得自家条件不好,已被送回福建养父母家

  在被解救的8个小孩中,王成军4岁的儿子王怀明是最早被拐卖的小孩,他和福建的养父母生活了5年时间。昨天下午,记者经过一番周折,来到大朗镇巷尾富华东区王成军的出租屋时,惊讶地获知,小明在8月份时被送回了福建养父母家。

  “小明回来后,都不吃家里的饭,总说养父母家比这里好。”没有察觉到记者的惊讶,王成军的老婆平静地说。

  据她介绍,小明觉得家里条件不好,觉得饭不好吃而不吃,整个人很快瘦了,一直闹着要回福建“爸爸”家里。据小明妈妈介绍,小明福建的“父母”有一个女儿,不幸患上重症死了,“我很同情他们,他们对小明也很好。再说福建的条件好,可以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就这样,在孩子的要求下,尽管千万个不愿意,小明妈妈还是把孩子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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