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回家”志愿者职责与目标
1、每个人都要关注身边来历不明孩子的情况,特别是发现流浪乞讨的孩子时,我们要把他们的照片拍下来,传到网上;发现有来历不明的孩子,通知当地的志愿者去做相关的调查,查明孩子的真正来源;如果发现有明显拐卖嫌疑的情况要立即报警或通知当地媒体,并联合当地志愿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解救。
2、定期与当地福利院、救助站沟通,查询福利院、救助站收养的孩子有没有来历不明的孩子,如果有把孩子的相关信息报到网站,以便网站及时把孩子的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布。
3、通过正常渠道向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反映,争取让他们把提案提到最高管理层,争取促进国家尽早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大打击拐卖儿童的力度,特别是加重对买主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拐卖儿童的问题。
4、在各高校论坛发贴子,多招收大学生志愿者,因为他们有热情、有精力、有责任心,是个容易互动的团体。另外,很多大学生来自一些贫困地区,而这些地区往往是法律盲区,这些学生做为自愿者,可以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普法力度,也有助于在当地寻找已被拐卖的孩子。
5、有可能的话,在当地做一次全面的被拐儿童调查,看看这个群体到底有多大。(我查看了相关的网站,寻找孩子的寻人启事也就千份左右。可一个孩子的家长跟我通话时说,他手里就有一千多份失踪孩子的资料,我想现实中的数据要远远高于这个数字。)
6、很多孩子被拐卖后竟在当地堂而皇之地办理了户籍手续,呼吁加强户籍管理,相关部门从现在起建立收养档案,国家建立一个总的DNA数据库,将被拐儿童家长的DNA样本收入数据库中,公民家庭收养的儿童无论是任何来源都必须做DNA备案,只有在经过国家DNA数据库备案及认证后,有关部门才可以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从根本上解决异地拐卖儿童问题。
7、相关部门在找到孩子后,要进行责任倒查,是谁给这些被拐儿童身份合法化的?相关人员如果是没发现就是失职,如果睁只眼闭只眼就是纵容与渎职,要追究当事人的失职与渎职责任。
8、呼吁政府把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纳入考察基层干部业绩的硬指标之中,因为很多地区这种现象都是当地基层组织心知肚明的事情。
9、现在公安部门没有统一的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管理办法,应该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建立一个相关的管理体制。这样只要发现未成年人在流浪乞讨,就可以报警,警察就可以按程序认定未成年人的身份。
10、对流浪乞讨儿童由国家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建立全国联网认定流浪乞讨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对此类儿童做DNA鉴定,如果是被拐被强迫乞讨,依法追究操纵者或拐卖的法律责任,如果监护人是亲生父母,有实际困难的要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属于好吃懒做的,剥夺父母的监护权,由民政部门组建福利院性质的部门收养孩子。
11、本网站只是为志愿者提供一个交流信息的平台,不组织、不提倡任何游行、示威等活动,也希望志愿者依法行事,爱护《宝贝回家》这个名字,本网站的站长及所有志愿者都是自愿、无报酬的从事这项工作,本网站是非盈利性的公益网站,不属于任何组织与机构。
12、上面所说的要做的内容只是我们希望达到的目标,大家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能做哪项就做哪项,由于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希望在把自己本职工作做好的前提下参与此项爱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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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5 21:28: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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