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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tus半夏

2010年6月19号-长春劳动公园门口-约3-6岁女孩

 火..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0-7-1 17:49
爱那一缕阳光,你也在这里跟贴呀,我是黑龙江土豆。你是志愿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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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1 21:44
希望宝宝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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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冩?7月 发表于 2010-7-1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化验过带孩子乞讨的人的DNA了吗?确实是父女俩?听那个男的说孩子妈妈已经过世了,要是真的过世孩子是不 ...
Guest from 60.6.241.x 发表于 2010-7-1 10:03



    确实是化验了DNA,现场2个人都采了血,采血时候孩子哭的很厉害,我哄她的同时看了那男人,他很紧张,当时我觉得他是在装的。。但女孩和乞讨男人长的也很象的,审讯时候男人自己说孩子是超生的没有落户口,孩子的妈妈去世了,警察当时查了户籍的(至于户籍怎么写这个我没看到)。当时诗源家长打电话给报案的宝网妈妈时候,我们对孩子说是爸爸,孩子拿了电话就喊爸爸,说了一堆,因为有方言没听明白,我们当时以为是孩子和家长真的是通了电话激动的,但不是这样的,后来赵队长在的时候宝网妈妈又给诗源的姑姑打了电话,我们和孩子说是姑姑,孩子又马上接了电话喊姑。。。我们当时尝试着叫她诗源,赵队长告诉我们千万别这样误导孩子,,当时也看了孩子身体上的特征和家长说的也不相符,赵队长让我们在试着和孩子问些家里别的情况,我们研究后给宝网妈妈的一朋友打个电话,然后骗孩子说是妈妈,叫孩子接电话,孩子接电话就喊妈。。妈。。妈。。。这个孩子也不清楚是谁叫她喊谁她就喊谁了。
感谢当天站前分局的耿警官和另一位采血穿黑衣服的年轻警官,在他们没得知市局和省厅要来之前就一直态度很热情,工作很尽心,宝贝回家志愿者向你们致敬~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遇见更多“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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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2 06:55
这就是一个孩子啊,找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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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2 07:06
致敬,盼早日找到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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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2 09:19
我每天跟贴,每个孩子我都很牵挂。总觉得自己无能为力,不知道需要我们做些什么才能不让他们遭受这些苦难。我不是志愿者,但如果有需要,我会尽力去做。这个网站就是我们为这些孩子被拐儿童,流浪乞讨卖艺儿童建立的一个家。

土豆,大家一起努力吧。如果你有MSN也可以加我。我的是wodebaobeinver@hotmail.com

爱那一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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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2 09:22
警察的参与是关键啊。大家继续努力吧,看到这么多人参与到这个救助活动,觉得心里舒服些了。

爱那一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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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你 发表于 2010-7-2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贩子简直不是人,如果抓到应该进行“五马分尸”的酷刑!太可恶了!痛恨痛恨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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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2 12:34
要是政府能出台明文规定,禁止带未成年儿童乞讨卖艺卖花就好了。遇到监视儿童卖艺卖花乞讨的人就逮捕判重刑!其实最可怜的不是那些被卖到缺孩子的家庭去的孩子,买他们的人至少给了他们比较正常的生活。最可恨的是拐卖儿童然后残害他们进行乞讨,或逼迫他们进行卖花卖艺的人!看了那么多街头昏睡小儿的照片我很震惊!公安部至少应该出台一些法规让地方积极打击这些残害儿童的行为。行乞人和小孩不是血缘关系就应该强制救助,把孩子送至儿童救助中心或请愿意收养好心人暂为抚养,等待他们的亲生父母来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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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2 18:24
所以我们最要帮助的就是被残害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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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小依依 发表于 2010-7-2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孩子99%是一个人。哎!拍照的时候是报警的好时间,等发现了,再想找孩子,比大海捞针还难。强烈呼吁大家发现乞讨儿的第一时间报警,为自己一份心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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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2 21:22
多可爱的孩子,这些猪狗不如的人贩怎么忍心让她在烈日下吃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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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地球绿色行 该用户已被删除
爱地球绿色行 发表于 2010-7-3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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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3 13:59
大人和孩子现在早就被警方控制起来了 在长春上报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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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o2007 发表于 2010-7-3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很象,尤其是第三张对比,那眼神非常象。只是脸面表情忧郁了些。

不管如何,可以报警,以免失去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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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3 16:06
很像。希望早点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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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3 16:27
很像,太像了,尤其眉毛和耳朵!
希望当地的志愿者再火速寻找,一定要帮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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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3 20:56
都怎么这么做人啊!怎么忍心让孩子沿路乞讨?这些人贩子良心去哪了?希望孩子尽快投入家人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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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3 20:58
最可爱的人要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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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4 23:39
要是政府能出台明文规定,禁止带未成年儿童乞讨卖艺卖花就好了。遇到监视儿童卖艺卖花乞讨的人就逮捕判重刑 ...
Guest from 60.6.241.x 发表于 2010-7-2 12:34

要是真的政府出台这样的这样的规定就好了,希望政府能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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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5 08:20
129楼,140楼,我也是和你们一样。我写了帖子发到了徐滔的博客上,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了,尽量想,尽量去做。就在她的那个为了先天心脏病儿童公益活动的那个主题下。大家去跟跟吧。我觉得还有一个地方也是我们应该去试一下的地方,就是人民网,那里可以直接发贴给各个部委的领导。直接讲问题发给他们,如果关注的人多,他们就会注意到。

爱那一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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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5 08:30
实在抱歉,我刚刚去了徐滔博客上看,只有一个帖子留下了,其他内容都不见了。
我还会继续努力,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会放弃。

爱那一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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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5 16:15
哪怕是带着自己的孩子乞讨也不允许, 要是法律真的制定并且执行到了这种程度, 社会就又进步了一步. 现在ZF那么有钱, 怎么就养不起乞讨de孩子呢! 浪费了那么多钱! 那个4万亿就不能用到社会福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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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6 11:41
我觉得就是同一个人!赶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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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8 00:53
怎么这么乱呢,倒底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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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13 13:02
阿弥陀佛保佑孩子们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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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25 14:08
祝福宝贝、  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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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28 16:12
对比照片,确实很象!一定报警,让孩子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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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流浪 发表于 2010-7-29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孩子不是何诗源,家长已经确认过了,验过DNA,确实是那个带她乞讨的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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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8-5 14:07
回复 30# Guest from 122.139.116.x

到交警部门查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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