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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特大拐卖儿童案一审结束 主犯当庭辩解:我是在救这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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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艾妈 发表于 2010-8-5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持续4天的庭审过程中,54岁的主犯赵凤林表情始终木讷,对于法官的提问,多以“不”字开头作答,以“年龄大了,记不住了”结束。
和赵一样,其余25名被告中,绝大多数人在接受询问时,都先为自己辩解一番,直到法官反复提醒。在他们看来,自己的行为,和以往的拐卖是有区别的。
“我是在救他们。”在庭审现场,赵凤林这样反复地“提醒”着办案人员。
2010年7月27日,由温家宝总理批示、公安部部督的应县特大拐卖儿童案在应县开庭,26名被告,持续4天的审判时间,均创下了应县乃至朔州市近年来的开庭纪录。
这宗案件和以往的拐卖有很大区别,对于该案的判决,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法院工作人员都深感压力重大。
随着一审结束,这桩涉嫌拐卖数十名儿童的特大案件背后,种种值得人们深思的细节,刚刚浮出水面。

武警一个中队警力参与庭审

由于朔州法院方面警力有限,只能求助于当地武警,按照每个被告两名押解人员的要求,武警部队派出了一个中队50余人的警力,参与整个庭审。
  7月27日,应县大剧院临时“客串”为法庭。出于安全考虑,剧院周围被拉起了警戒线。每个进去的人员,都要持身份证登记,接受全身检查后,方可入内。
这在应县居民郭维东的记忆里,还从来没有过。
能容纳200余人的大剧院里,坐满了前来旁听的百姓和有关部门下来督导办案的工作人员。四周维持秩序的法警,不时叫喊着,让一些站着的人坐下。
8时32分,法官宣布带被告人到庭,首批被提起公诉的26名涉案人员,在武警押解下,悉数到庭。
“协助当地公检法办案也是我们的职责之一,但动用如此大的力量,实属罕见。”武警一位负责人翟某告诉记者,他在此服役的20余年记忆中,只有1995年全国打拐行动时,朔州方面动用了武警力量,“那次光被执行死刑的就有26人。”
身穿001号囚服的赵凤林排在了队伍的最前头,她的入场,引起现场一片骚乱。正义网28日的报道中提及,由于身患尿毒症,赵凤林的双腿基本丧失行走功能。从剧场侧门入口到被告人席不到30步的距离,赵凤林两次要求休息。为节约时间,两位武警只得将其架起,快步行走后将其放在被告人席上。
庭审开始后,赵凤林似乎对起诉内容并不关心,她一直侧着身体,用眼睛死死盯着站在身旁的女儿闫永花。

否认大部分指控

赵凤林对于起诉书中的指控提出了异议,提到贩婴,她“一问三不知”。
据工作人员介绍,案发后,由于异地关押的缘故,这对母女已经有几个月没见面。
相较母亲炙热的目光,女儿阎永花则表情木讷,没有丝毫反应。
10点30分,长达90页、涉及87项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终于读完。
“我从不害人,我是在救那些孩子,我再说一遍,我是在救他们。”赵凤林当庭这样为自己辩解。
对于“救孩子”后大肆加价销售的原因———赵凤林夹起嗓子,用略带哭腔的声音告诉法官,“以此为买卖,是我生病后的不得已。”
对于女儿成为“二把手”的事实———赵凤林当庭恳求法庭轻判自己的女儿,“卖孩子的事情,都是我上吊、喝毒药逼着她做的,不能怪她。”
对于经自己手究竟贩卖了多少婴儿,赵凤林在庭审中明确表态,自己年纪大了,脑子就不好用了。
主犯否认对自己绝大部分的指控,让现场工作人员和旁听者都颇感意外,“铁证如山,卖了那么多孩子,还不承认,真没想到。”7月29日,当地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说,对于赵的言语,他真的有点不敢相信。

只是为了活下去?

参加旁听的赵师傅以前曾见过赵凤林,他说,赵凤林在外面的时候,不是这样,和正常人几乎没什么两样。
30步的距离,赵凤林两次休息后,未能达到,依靠武警才坐到了被告席。
作为旁听者,应县居民李刚(化名)参与了全部庭审,在提到这个细节时候他说,“当时看她的表情非常痛苦,感觉不像是装出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她患有晚期尿毒症。”
一开始,李刚对赵凤林非常痛恨,“亲手贩卖了那么多孩子,真该千刀万剐。”直到看到赵凤林,李刚没有了那种痛恨的感觉,“也许她只是为了活下去,才干这一行的。”
坐在李刚旁边的赵师傅,以前曾见过赵凤林,“她外面的时候,不是这样,和正常人几乎没什么两样。”
这从她屡次带着婴儿徒步辗转于买卖双方两地的过程,不难看出。“是不是在里面关的,治疗跟不上啊。”赵师傅质疑。
据记者了解,赵凤林在看守所期间,也曾多次接受过专业治疗,且每次的治疗都价格不菲。
赵凤林在询问过程中,反复提及自己之所以贩卖婴儿,只是自己身患尿毒症后的不得已之举。
据专家介绍,一般人在被确诊尿毒症时,往往已经是晚期,除非个别常年进行专业体检的人,才能早期被发现,并顺利治疗。
赵凤林所在地应县那样的小县城,不可能有那样的医疗条件。
治疗尿毒症,透析是必要的渠道,这也需要大量的费用来维持,最普通、最便宜的透析,每次需要600余元,加上住院等治疗费用,每次透析至少得1000元左右。
随着年龄的增大,透析的用药也愈发高级,多采用进口药物,费用也相应提高,仅透析一项就得千余元左右。
对于一个靠天吃饭的农民来说,每周一次的透析费用,是无法想象的。

成型的“产业链” 

赵凤林以男婴2.5万元、女婴1.9万元的价格买下这些婴儿,转手卖给“下家”或“终端零售商”,此时价钱已升至男婴3.5万元、女婴2.5万元。
也许正如赵凤林所说,自己贩婴,只是为了治病,维持自己的生命。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公开资料显示,赵凤林是在2007年开始第一次贩婴,而据一些资料显示,似乎赵凤林在那时尚未患病,也就是说赵的初衷,并不是为治病。
赵对自己动了贩婴的初衷这样辩解,“干这个,我一不偷,二不抢,三不骗,反正这事买卖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养不起孩子的,孩子有了着落,生不了孩子的也有了孩子养,有啥不行?”
在拐卖儿童这条已经成型的“产业链”中,赵凤林闫永花母女赚钱最多,她俩先从“中介人”那里收集婴儿信息,每介绍成功一桩“买卖”,她们向中介人支付500-2000元不等的费用。随后赵凤林、闫永花根据这些信息,以给亲戚抱养为由,以男婴2.5万元、女婴1.9万元的价格买下这些婴儿,转手卖给“下家”和“终端零售商”,此时价钱已升至男婴3.5万元、女婴2.5万元。
案发后,警方在赵凤林家里发现大量婴儿用品的同时,也搜出有2万多元现金和40多万元的存折。
看来,这个从业两年的贩婴“操盘手”,已经积累了相当的财富。

“我是在救他们”
  
在第一天的庭审中,赵凤林曾反复强调,自己的行为就是在救这些孩子。
7月30日中午1时许,一辆警用依维柯,呼啸着从应县的大街上驶过。
街上一位卖凉粉的大爷噌地站起身来说,“又押过去审了。”一些行人看到警车驶过后,也纷纷起身赶往应县大剧院。在应县这个小县城里,贩婴案影响程度之深,可想而知。
这件由温家宝总理批示、公安部部督的应县特大拐卖儿童案,也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4天的庭审时间,不断有各部门领导前来旁听指导,包括省高院、检察院,以及最高院有关领导都曾前来。省检察院更是派出公诉处的得力干将,全程参与庭审督导工作。
庭审进行到第四天下午,法庭辩论阶段时,几位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聚在剧院的大厅里谈论着案情。
“我们就现有的证据和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讨论,但没有一个结果,都觉得这个案子,比想象中要难。”朔州市中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他看来,本案的纠结之处在于“拐卖”二字,“此案和以往的拐卖有所区别,虽然有时候会和那些孩子的父母说,是要抱养给自己的亲戚,有欺骗的情节在,但和以往相比,轻了许多。或者说只有双方已经成为了买卖关系。”

淡薄的法制观念

“说实话,这些人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想要个儿子,结果生的是女儿,就卖了,有些有儿子的,还要继续生,可是生下来都得花钱养活啊,再加上一笔不菲的超生罚款,就只好卖给别人。”
“我们应县是个穷县,尤其是农民一年挣不了几个钱。”郭维东告诉记者。
在不了解这种地方的人眼里,是不可想象的。
“说实话,这些人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想要个儿子,结果生的是女儿,就卖了,有些有儿子的,还要继续生,可是生下来都得花钱养活啊,再加上一笔不菲的超生罚款,就只好卖给别人。”应县一位农民告诉记者。据其介绍,这种情况在应县农村非常普遍。
翻阅资料不难发现,拐卖儿童甚至带有一定的地域性,被拐卖儿童的出生地都是相对比较贫困的地区。
“看来,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加强普法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当地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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