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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与父母离别六年终重逢 老汉五千买去做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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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暖 发表于 2010-9-3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5月29日04:16  

  本报兴宁讯 (记者叶仕欣 通讯员罗伟义、何旭东)“女儿,我可怜的女儿,终于看到你了!”昨日,从惠州赶来的王先生一把抱过失散6年的女儿激动得热泪盈眶。在梅州兴宁和惠州警方的联手解救下,这对分离6年的父女终于一起踏上回家之路。
  离散6年女儿打电话回家
  5月10日早上8时许,家住惠州市惠城区王先生妻子的手机突然响起,电话里头传来陌生又有些熟悉的声音,“妈妈,我被人卖到梅州的一个山村里,我好想你们,好想回家”。“是女儿,她能说出家人名字……”接到电话的妻子激动地对王先生说。
  王先生一家人清楚地记得,2004年12月17日中午,时年13岁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乐乐一直没有回家,女儿有些弱智,说话有些模糊,焦急的王先生夫妻向警方报警。虽然警方多方协助寻找,但女儿就像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有了女儿的消息,王先生立即向惠州警方提供线索,惠州警方迅速与梅州警方取得联系。经多方调查走访后,终于发现乐乐在兴宁市水口镇红光村。
  昨日上午,兴宁和惠州警方赶到水口镇红光村,在该村薛老汉家中将乐乐解救出来。
  老汉花5000元买来做养女
  据乐乐讲,当年放学后,她经过惠城区沥林一鱼塘,被一个老头骗上摩托车,然后把她卖到梅州的一个小山村,买她的是单身中年汉子,家中很穷,一直没有通讯工具。这个月上旬,她利用邻居的手机拨打了父母的手机好几次,终于联系上了父母。
  据现年52岁购买乐乐的薛老汉介绍,2004年冬,他在村子听说五华人来这里卖一个小女孩,便花了5000元买过来做养女。
  据了解,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对薛老汉非法买卖人口和与“养女”非法同居事件展开调查。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梅智敏)
http://news.sohu.com/20100529/n272421641.shtml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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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斯布拉克 发表于 2010-9-3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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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儿py 发表于 2010-9-3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终算回家了,那老头真不是人,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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